美白宫发言人内森谈:巴黎协定前美国同西贡的“秘密意见交换”
说美曾对西贡作出两项保证:“一是继续提供经济和军事援助,二是对任何违反(协定)的行动作出有力的反应。”
【美新处华盛顿四月九日电】白宫(内森)四月九日新闻发布会:
参议员杰克逊指责尼克松政府在巴黎和平协定签订时同南越搞“秘密协议”,发言人内森在记者要求他对此发表意见时宣读了下列声明:
“尼克松总统清楚地和公开地说明了就美国的援助和实施巴黎协定向越南共和国所作的保证。这种公开说明的美国政府继续提供足够的经济和军事援助和对严重违反巴黎协定的现象作出有力反应的政策和意向,反映了尼克松政府和阮文绍总统当时的秘密意见交换的内容。实质上,私下意见交换的内容同公开说的没有什么不同。当然,一九七三年的法律排除了美国对违反协定的现象作出军事反应的可能性。”
内森对记者说,“当时”是指在巴黎谈判协定的时期,一九七三年的法律就是对拨款法案的库珀—丘奇修正案,那个修正案规定八月十五日停止美国在柬埔寨的轰炸并禁止再派军队去印度支那。
他在回答一系列问题时说,交换意见既有口头的也有书面的,在政府的各级进行,包括有些在尼克松和阮文绍之间进行。
内森对记者说,他已阅读了那个时期华盛顿—西贡通信的美国方面的信件,记者问他看到的信是否是经选择的,他说,他看了那些“我认为有关的信”。
记者问白宫是否同黑格将军就他同阮文绍的谈话内容进行了接触,内森说:“当时在这里的基辛格国务卿已提供口头谈话内容。”
至于福特总统是何时得知这些通信内容的,内森说,那是“就职后的一两天。(国家安全委员会)向他提供了一个文件,把对南越作出的保证”都列举出来了。至于福特是否会象杰克逊所要求的那样把秘密意见交换公开,内森说,这种通信通常是不公布的。
记者再次问尼克松的保证是否后来被国会的行动否定了,内森说,作了两项保证,“一是继续提供经济和军事援助,二是对任何违反(协定)的行动作出有力的反应。现在,一九七三年的法律已排除了作出军事反应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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