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丙坤提出台财经十项改革
【台湾《联合报》7月4日报道】经建会主委江丙坤昨天在国民党扩大财经小组会议提出报告,就突破当前重大投资障碍包括土地、环保及国际竞争力等议题提出十大改革方向。内容摘要如下:
一、土地:检讨土地使用变更程序、缩短审议时程并成立单一窗口、统合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和土地主管机关同时并行审议,作业时间不宜超过一年,让民间及早取得土地。尽早订定“国土综合开发计划法”、尽速完成修订“都市计划法”。
二、环保:整合环保与国际贸易措施已成为国际新趋势,必须配合国际环保公约规范,提升产业技术层次。
三、人力:劳基法修正应根据国情,兼顾企业竞争力与劳工权益,适合不同产业需要,应于一年内完成修法,让大小企业彻底实施。积极开发潜在人力资源,推动部分工时与弹性工时制度,配合产业升级,教育部、劳委会等单位应扩增在职进修。
四、水资源和电力供应:尽速完成“水资源局”与台湾省“水利处”调整,提升水利行政效率、设置工业专用供水,落实用水者付费、推动民营电厂,确保电源供应,经建会统筹中长期资金应优先支援民营电厂。
五、税制:四个月内完成两税合一可行性研究。朝“扩大税基、降低税率”方向,五年为缓冲期,公元2000年完成全面税制改革;当前营业税税制征收方式遭地方以行政手段强制在所辖地区报缴,应予改进。
六、经济自由化、国际化:配合加入世贸组织和推动亚太营运中心,行政部门应排除万难完成双边谈判、立法部门也尽速配合立法。
七、民营化:针对已民营化公营事业检讨,并研究提拨部分公营事业公股,供国人普遍认购;公营金融机构应依其性质加速民营化,在过渡期研订“公营金融机构管理条例”。
八、中小企业:继续增加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额度、筹设“中小企业创新育成中心”,完成“财团法人中小企业互助基金”。
九、国家竞争力:成立专案行动小组,达成公元2000年将国际竞争力提升到全球第五名;增加科技专案预算,每年达到20%成长目标。
十、两岸经贸:持续扩大两岸经贸往来,尽速成立经贸特区,并请相关部会研究“开放陆资企业来台投资”、“大陆人民来台观光”与“三通”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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