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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学者建议认定大陆法律效力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8-04-20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台学者建议认定大陆法律效力 【台湾《民众日报》4月10日报道】针对海峡两岸法律适用问题,蔡墩铭、章孝慈等10多位学者专家认为政府应采突破创新的方式,积极开'...

台学者建议认定大陆法律效力


【台湾《民众日报》4月10日报道】针对海峡两岸法律适用问题,蔡墩铭、章孝慈等10多位学者专家认为政府应采突破创新的方式,积极开放大陆法律资料,并将大陆法律转换为本国法,至于中共法律与判决,当作一种事实,由法院或行政机关再予审查认定效力。
法务部昨天举行开放探亲以来首度“台海两岸法律座谈会”,邀集10多位法学专家参与讨论。
座谈会由法务部长施启扬主持,他表示,法务部目前并无制定国内特别法来解决台海两岸法律问题的计划。对台海两岸的法律问题,正朝三个方向努力:一、广泛搜集大陆法规、法律教科书等资料,加以研究。二、拟出个别的法律问题,模拟出答案备用。三、成立法律顾问小组,由专家学者共同研究台海两岸共同的法律问题。
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章孝慈主张,对中共法律资料应适当开放,并在大学中设置中共法律研究课程,协助企业界、大陆探亲人民、术界研究之用。
台大教授蔡墩铭表示,从刑法观点,应考量四项问题:一是在大陆犯罪是否视为国内犯罪,此牵涉刑法四至八条,尤其国人去大陆探亲所犯之罪,属刑法第七条以外,回国后就无法用本国法律处罚,如窃盗即是。二是大陆法院是否视为国内法院。三为大陆法律是否视为国内法律。四是牵涉对大陆社会或个人侵权行为,检方是否要代为追诉等诸多问题,均值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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