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总统选举有关规定
【俄通社—塔斯社莫斯科6月13日电】俄罗斯总统职位是根据1991年3月17日全民公决结果决定设立的。同年4月24日有关法律规定总统任期5年,但1993年12月12日通过的俄联邦宪法将总统任期减至4年。
目前成立了2737个地区选举委员会,设立了约94000个投票站。截至5月17日,在册选民有1.064亿人。临时或长期住在国外的52万多俄罗斯公民可以在设在146个国家的402个投票站参加投票。投票将于当地时间8—22时进行。
开箱和计票工作要在代表候选人的观察家和外国观察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地区选举委员会应在投票之日起3天内确定该地区投票结果。中央选举委员会要在自投票之日起15天内确定总统选举结果。
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当选为总统。如果参加投票的选民不足注册选民总数的一半,选举无效。如果投票时有违反选举法的现象发生,使选举结果不可靠,选举也无效。
中央选举委员会从在记票结果上签字之日起3日内,通过传媒正式公布总统选举结果。
如果没有一个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选民半数以上的选票,要在两个得票最多的候选人之间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轮选举不得迟于首次投票结果公布后的15天,极有可能在7月7日或14日进行。在第二轮选举中获得多数票的候选人,所获选票要多于其余所有候选人的反对票才能当选。如果第二轮选举无效或者任何一个候选人都未当选,将进行第三轮选举。第三轮选举应在自首次投票之日起4个月内进行。
当选总统在中央选举委员会正式宣布选举结果之日起第30天宣誓就职。
总统候选人图列耶夫于12日宣布退出竞选。因此,参加最后角逐的总统候选人由原来的11人减至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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