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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企改革取得阶段性成功(上)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6-05-30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中国国企改革取得阶段性成功(上) 【日本《世界经济评论》月刊5月号文章】题:中国向市场经济过渡期的企业管理制度(作者一桥大学商学系教授平田光弘) 中国不'...

中国国企改革取得阶段性成功(上)


【日本《世界经济评论》月刊5月号文章】题:中国向市场经济过渡期的企业管理制度(作者一桥大学商学系教授平田光弘)
中国不同于前苏联和东欧国家,没有采用“休克疗法”,而推行的是所谓“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战略。就是说,采取的是“实验→学习→再实验→再学习→选择(模式)→普及”这样的步骤。从以往的经过来看,可以说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企业改革的潮流与管理制度的转换
在中国,国有企业仍然占有重要的位置。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与否,的确是整个改革的关键,而且是在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最艰难的问题之一。
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过程,可以分为以下3个阶段。贯穿各个阶段的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4个分离”(政企分离、两权分离、党企分离、社企分离),给企业以自主权。
第一阶段(1978年春到1984年10月)是国有企业改革的“起动”阶段,是城市扩大少数企业自主权的实验开始时期。就是说,最初是采用公司化模式,是“实验→学习”这一企业管理制度改革的阶段。
所谓“公司化”,就是在“政企分离”的方针下,国有企业的各主管部门从行政机关中分离出来,然后改组成为具有经济机能的公司。
第二阶段(1984年10月至1991年底)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阶段,是根据“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两权分离)的理论,各地进行扩大各种企业自主权尝试的时期。这是企业管理制度改革的“再实验→再学习”的阶段。
通过1985年以后的企业改革,采用和实行了各种经营责任制。
第一是经营承包责任制。第二是企业内部的厂长责任制等的改革。第三是租赁制。
这一系列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成功地扩大了企业的自主权。不过,由于“四个分离”不明确,因此,行政手段仍然起着重要的,有时是决定性的作用。其结果,企业并没有摆脱所谓“一统就死,一放就活,一活就乱”这种恶性循环。企业目前仍未直接进入市场,这使得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活力和效率未能有效得到提高。而且,国有企业面临临的最大困难是,亏损企业不断增加。
第三阶段(1992年~),从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和“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等战略设想这一意义上说,对于经济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而言,乃是新的阶段。这一阶段处于企业管理制度改革的“选择→普及”阶段中的选择时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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