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要求日给其驻日机构人员「外交」待遇
【台湾《联合报》5月26日报道】为扭转中日双方对口机构长期不对等状态,外交部上个月透过亚东关系协会正式去函日本政府,希望日方给予我驻日代表机构及人员应享有的外交待遇,并要求日方于“三个月”的限期之内,也就是今年8月之前,给予我方明确回应;否则我方将依“对等原则”,“处理”日本驻华机构及人员待遇。
外交部主管官员表示,这是中日断交20余年来,我方首度去函要求日方限期改善我驻日机构及人员待遇;而且,我方强硬的表态已于最近获得日方有诚意的回应,日方表示愿意认真考虑改善相关事宜。
有关我限期日方改善我驻日机构及人员待遇一事,是即将履新的驻日代表庄铭耀昨天在立法院首度报告中透露。
日本驻华事务所及其人员自中日断交以来,在我方友善考量下,均是比照外国驻华外交机构暨外交官享有各种外交待遇,内容包括外交牌照、免税等等;但我方驻日机构因为被日本政府视为民间单位,我驻日人员并没有上述礼遇,目前所享有的便利只有人身自由、通讯机密等,推展驻日工作也因此经常面临不便。而在这次对日本限期改善的通牒中,“免税”是我方积极争取的外交待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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