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巴尼亚涉外婚姻探微
【本报地拉那5月12日电】近年来,阿尔巴尼亚的涉外婚姻猛增。据阿政府有关部门统计,自1990至1996年,阿全国涉外婚姻共达1万起,占全国人口的3‰。目前,阿每年大约有200名姑娘外嫁,今后还将猛增,因为她们的愿望是“跨出国门”。
由于种种原因,阿历史上的涉外婚姻极少,只是在五十年代阿苏关系友好时期,1500多名阿留学苏联和东欧国家的男学生与当地女子结婚。六十年代初,阿苏交恶之后,阿于1962年通过了禁止涉外婚姻法,约1200名嫁到阿尔巴尼亚的外国妇女,携带1700名子女离阿回国。
九十年代,阿剧变之初,发生了为世人瞩目的“难民潮”,数以万计的阿青年偷渡国外,涉外婚姻也随之兴起。许多阿青年把与外国人结婚视为通往西方和脱离贫穷的捷径。
民意测验表明,在地拉那大学学习的1000名女生中,600人表示愿意嫁给外国人。她们说,“只有嫁给外国人,我们才能轻易进入西方国家。如果通过其他途径,则需要很多钱,而我们没有钱。”
阿尔巴尼亚人的涉外婚姻遍布世界五大洲的130个国家,其中最多的是意大利,有3500名阿国人与意大利人成婚;其次为德国、希腊等欧盟国家,与这些国家公民成婚的阿国人均在150名以上。1000多名阿国姑娘嫁到伊斯兰国家。几乎所有来阿的伊斯兰国家的实业家和商人都娶了阿国妇女。
有关阿婚姻资料表明,一个20岁的阿青年娶一个40甚至50岁的外国女人为妻毫不稀奇。在阿尔巴尼亚人的涉外婚姻之中,年龄差在10岁以内的屈指可数。几乎所有阿尔巴尼亚新娘的外国老公都比她们大20—40岁。一些无望穿戴婚纱的德国老处女,从阿尔巴尼亚难民身上看到了希望。一些渴望由18至30岁女人陪伴自己度过耄耋之年的意大利人,在阿尔巴尼亚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目标。而希腊人与阿国人结婚,首先是为了获得“劳动力”,其次才考虑能否成为“共同生活”的伴侣。
由于大多数涉外婚姻是建立在各自暂时权宜基础上的,所以多以离婚告终。仅以与马其顿人和希腊人结婚者为例,一般在婚后1至3年后便劳燕分飞了。
由于《阿尔巴尼亚家庭法》中没有对涉外婚姻中阿国人一方的权利做任何规定,外国人都要求在阿地方政权机构登记结婚。这样,双方分手后,外国一方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在全部涉外婚姻中,只有5%是在外国登记的。因此,绝大多数嫁到国外的阿尔巴尼亚妇女,在当地地位低下,没有任何权利。双方分手后,只能两手空空地回国。然而最惨的却是那些作为婚姻结晶的孩子们,他们被当成“财产”而强行划归父亲(外国人)一方。目前至少有350个这样的孩子,没有任何双方协议让孩子回到母亲的身边。(郑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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