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制裁不应惩罚老百姓
【法国《世界报》5月22日文章】题:处于监督之下的伊拉克
经济制裁是一种难以操纵的武器。有时候,它达到了国际社会希望达到的制裁它的某一成员国的目的。最近就有两个这样的例子,一是海地,禁运赶走了那些叛乱者;二是前南地区,贸易封锁促使塞尔维亚总统米洛舍维奇采取了比较温和的立场。
有时,制裁也能失败,因为它惩罚了人民而不是惩罚了它所要惩治的当局。例如,美国对古巴的经济制裁给古巴人民带来的痛苦就要多于给卡斯特罗带来的痛苦。6年来对伊拉克的禁运造成的对这个国家的人民的压力也要多于对萨达姆·侯赛因的压力。所以,联合国同伊拉克在5月20日达成一项可以减轻2100万伊拉克人的痛苦的协议一事无论如何总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
经过艰苦的讨价还价之后,巴格达当局已被允许出口一部分石油来购买食品和药品。其实,当联合国安理会于1995年4月通过986号决议的时候萨达姆本来就拥有了这种可能性了。但他以有损于主权为借口拒绝这样做。现在,他终于接受了他在很早以前就应该接受的东西,而且是在更加屈辱的国际监督条件下来执行的。
但对于不愿让禁运出现任何可以加强萨达姆政权地位的缺口的美英两国来说,它们推延这场谈判也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因为伊拉克并没有像别的一些国家那样处于一种全面的禁运之下,而只是受到了经济、政治和军事上的惩罚。伊拉克现在是一个处于联合国监督之下的国家,联合国只给予伊拉克政府一种有限的主权。
现在,重要的不在于知道这种监督是否有其根据,而在于强调这种监督给国际社会带来了一些特殊的义务。从它取消一个国家的某些特权之日开始,国际社会就应当关注这种监督,使它不要惩罚到老百姓的头上去。如果说削弱伊拉克政府的权利是一种正当的行为的话,那么也应当采取措施使伊拉克民众不至于成为受害者。不然的话,人们就会冒把伊拉克人民当成人质,要它来为萨达姆同西方国家之间的冲突付出代价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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