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评中国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日本经济新闻》5月16日报道】中国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了包含国家海洋权益范围等内容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因此,中国有了在国际法基础上主张大陆周边的渔业和海底资源开发等方面权益的保证。的确,中国今后将进一步表明确保海洋权益的姿态。围绕东中国海的尖阁群岛(中国叫钓鱼岛等岛屿)的归属权等“海上划界”问题,中国可能将正式与日本和韩国进行谈判。
由于中国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际法规定的中国管辖水域将由过去的领海(离沿岸12海里)大幅度扩大。这是因为,这项公约作出了以下规定:一、可以在不超过离沿岸200海里的范围内设置专属经济区;二、在专属经济区内,具有海底资源开发和渔业的优先权。
据中国国家海洋局说,根据简单的计算,中国的专属经济区面积大约300万平方公里,相当于领海的大约8倍。但是,这个局指出“其中的1/3是周边国家也声称拥有主权的水域”,承认应该与日本和韩国进行谈判。
据认为,在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之后,中国将加紧开展一系列工作,以便确定专属经济区的具体范围。这个过程中的问题,是如何与日本和韩国协商。
例如:如果日中两国把200海里划入专属经济区,就会产生大范围的重复水域。作为解决方法,日本提出了在重复水域中间划界的“中间线”主张。
然而,据几位有关人士说,中国提出了根据大陆架划界这一有利于本国的方法,丝毫没有表明向日本主张靠近的姿态。
更加严重的是日中之间争夺的尖阁群岛归属权问题。日本政府的立场是,要把归属权问题和设置专属经济区带来的渔业问题分开来谈判。也有人认为,中国方面目前出现了赞成日本方面立场的迹象,但它将利用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机会,在渔业谈判等问题上采取强硬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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