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认可安乐死医生心中仍悸悸
【美国《时代》周刊4月15日一期文章】题:确定死的权利的定义
上周,联邦第二上诉法院作出了一个令法律专家和医学伦理专家感到吃惊的决定,它废除了纽约州的一项禁止医生帮助其病人死亡的法律。医生应病人的要求对其停止或取消治疗,这种做法早已是合法的了。如今,只要患有不治之症的晚期病人精神正常,能够自己服用致命剂量的药物,州法就不能禁止医生开出那种剂量的药物处方。在这一决定出台之前,同样是美国最有影响的上诉法院之一、设在旧金山的第九巡回法院也于上个月作出了一项类似的决定。除非联邦最高法院推翻这两项决定,否则现在大多数州的法律文本中禁止医生帮助病人自杀的规定将会退出舞台。
如果是这样的话,这意味着法律终于开始赶上美国的一些医生一直悄悄在做的事情的步伐了。发表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的一份关于俄勒冈州医生的调查报告表明,60%的调查对象称他们将能够帮助一些晚期病人死亡,7%的人承认他们已经这样做了。伦理学家说,实际的数字可能会大得多。
然而由于这种做法一直是私下进行的,医疗部门尚未对如何帮助和何时帮助病人死亡达成一致。犹他州大学法律教授莱斯利·皮克林·弗朗西斯解释说,直到现在,“足够成熟、要求医生帮助他死亡的病人和拥有相当的同情心而满足病人要求的医生,常常是通过让病人的意图和医生对病情的了解都故意含糊不清的方式来做这种事的。”
但是现在,禁止医生帮助病人自杀的法律规定将要被废除了,这一前景令许多医生感到不安。原因之一是,医生将会突然一下子受到病人家庭成员和律师的监视,这可能使他们容易受到起诉。许多医生还担心,制定安乐死合法化的法律会使医生做出一些考虑不周的终结生命的决定。一些医生认为,1993年荷兰做出让安乐死合法化的决定已经导致一些未经病人明确同意的安乐死事件,尽管这些事件未被证实。
【法新社华盛顿5月2日电】最近给“协助自杀”扫清路障的两项法庭裁决几乎没有打消很多美国医生对联邦法律允许这种行为的主张抱有的强烈保留态度,一些医生担心这会开创一种“死亡的风气”。
美国医药协会主席朗尼·布里斯托4月29日在众议院法律委员会作证说:“外科医生协助自杀是不合伦理的,而且基本上违背了医生要把生命献给救死扶伤事业的誓言。”关于安乐死可能合法化的争论在绰号为“死亡医生”的杰克·凯沃尔基安的推动下已进行了六年,他因通过采用一种特别设计的机器帮助其27名濒死病人实施自杀而闻名。
现年67岁的退休病理学家凯沃尔基安在密歇根州受到审判并被无罪释放过两次,他在法院申诉,他的行为是完全人道的:应病情最重的病人的要求而解除他们所受的痛苦。作为审判结果的一部分,美国30多个州已颁布法律,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协助自杀。
但是,最近法院作出的两项裁决有力支持了主张安乐死合法化的人们。3月6日,旧金山的一个上诉法院裁定:华盛顿州一项禁止采用药物协助病人自杀的法律违背了宪法授予病人的权力。不到一个月以后,纽约的一个联邦上诉法院授权医生,可以把致命的药物发给有此要求的濒死病人。这两项裁决引起了全国范围的争论,并且重新引发了颁布联邦安乐死法规的想法。根据在国会委员会作证的医生们的看法判断,在道德与同情之间权衡之后,医学界对制定这类法律仍持怀疑态度。大多数医生认为,如果通过立法,这类立法应该限制安乐死的使用范围。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