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住房改革带来的变化
【《俄罗斯报》4月4日文章】题:建房不仅仅是给富人住(作者涅温娜娅)
住房改革实施3年来,该领域发生了许多根本性变化。其中主要的变化是,我们的观念发生了转变,多数人开始明白并承认一个简单的道理——房屋不能无偿居住。过去那些“等房”、“领房”等旧概念已被抛弃,取而代之的是“挣房”、“建房”和“买房”等新概念。这种转变大概是用建房平方米数和钱数所无法估量的。
近几年,建房和买房的只是有钱人。尽管俄罗斯多数城市仍未正式取消排队分房制度,但无偿“分房”已是白日作梦。
新的国家住房计划,实际上解答了人们关心的一个问题,即如何建房或买房。计划所考虑的不仅或者不是高收入者(有钱人在近3—4年内已为自己及子女在国内外购置了住房),而是中低收入的普通人。
计划详细叙述了政府为实现这一目标拟采取的措施。一方面要学会降低房屋造价,另一方面要寻找一些能吸收多数居民参加的筹资方式。这是一个综合性的复杂问题。
计划首次把建房与现房使用结为一体。很少有人知道,我国今天生产的各种能源,约有60%用于房屋取暖,因为我们设计并选材建成的住房,保暖程度比同我们气候相似的瑞典住房差1/2到3/5。在油价昂贵的今天,本可拿出来建新房的那些钱,都白白被大风吹走了。计划的主要一项任务,是开发新工艺、新建材和新设计。尽管某些城市的建筑企业已开始转向,其中包括转向建造低层住房,但这项任务至少要在几年之内才能明显见效。
另外一个问题是靠什么来建房。预算对住房建筑业的拨款逐年减少,唯一保留拨款的实际上只有国家专门规划,如为现役军人建房。目前公民集资建房的比重比1992年增长了50%,占全国居住面积的1/4。企业建房也为数不少,今天约有1/3住房按入股原则建造。
发展长期贷款,其中包括抵押贷款,有助于解决中产阶级,即多数俄罗斯人的住房问题。企业也可以借助条件合理的长期贷款,多为自己的职工建房。
各个地区在探索其他筹资渠道时也取得了初步经验,包括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其他筹资渠道有发行专项有价证券、拍卖部分建成住宅、为投资者参加建房创造有利条件。
这项计划如能完成,国家如真正能够保护公民对住房的投资,使住房能被多数人所购买,那么政府就可做到“一箭双雕”——既能解决住房这个尖锐的社会问题,又可有力地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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