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欧改革养老保险制度
【德国《法兰克福汇报》4月20日文章】题:东欧国家养老金幻想的启示(作者卡伦·霍恩)
在东欧,许多经济学家的梦想变成了现实。那里正在进行在西方也早该进行的种种改革。一些建议
——无论是有关税收,还是有关国家预算纪律或灵活的劳工市场——在僵化的西方社会看起来是人们忌讳谈论的,在东欧却为人们所喜闻乐见。在如何确保雇员养老金的问题上,经济学家们也提出了忠告。
用分摊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把老年人完全供养下来,在东欧也几乎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做得到。老年人在人口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上升,费用现在已经不断上升。在波兰,养老金制度所花的费用目前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16%,匈牙利在1992年用于养活老年人的钱占其经济产值的11%,捷克共和国占10%,乌克兰和罗马尼亚各占大约8%。
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不堪重负。领养老金的人越来越多,工作的人越来越少。养老基金的支出上升,而由于失业人数增加养老基金进款额不断下降。在匈牙利,现在需要三个缴费人才能供养两个领养老金者。在全世界,这是缴养老金者与领养老金者之间最为不利的比数之一。在波兰,国家去年不得不填补养老保险支出的21%,在1989年才只有6%。这些补贴是国家预算中最大的项目之一。另外,日内瓦国家劳工组织估计,在东欧,由于财政管理机构工作不得力,偷漏税蔓延以及许多国有企业破产,养老金保险应当收进款项大概有30%未能入帐。
除了人口的负担,领养老金者的年龄低也是问题。男子在大多数国家到60岁,女子到55岁就有权领养老金,这种习惯现在还保持着。
人们提前退休,减缓了走向市场经济道路上无法隐藏的失业。提前退休不仅是为了安抚社会主义时期遗留下来的市场经济的反对者,而且也是为了避免大的社会困难。在波兰,目前有1/4的人口领养老金。养老金占平均工资的70%,算得比较宽。在匈牙利和捷克接近50%,在罗马尼亚付给工资的43%,在俄罗斯是34%。
波兰政府主张彻底转变旧做法。波兰议会正在进行辩论,有两种意见相互对立。反对政府草案的人想对老制度只作一些小的修改。老制度(除了国家补贴)完全依靠雇主供给的钱(净收入的48%)。他们主张提高领养老金的年限,重新制定养老金的计算公式,把支付的钱同一般的工资增长和个人的工资增长联系起来。另一些人建议,养老保险基金只作最低限度的保证,只付给领养老金者平均工资的1/5,其余部分必须由私人作养老保险储蓄。根据政府的计划,保险费收入的80%应投入国家公债,以填补由于制度转变而在公共预算中出现的亏空。
匈牙利政府也建议采取混合制度。雇主为养老保险缴纳的整个款项(净收入的40%)和雇员缴款的一半(净收入的11.5%)要为保险制度提供资金,雇员缴费的另一半应流入私人养老基金,并在那里积累起来。刚就业的人和其他所有不到25岁的人都必须接受资本抵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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