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法官判定:冷藏胚胎亦有继承权
【法新社澳大利亚霍巴特4月22日电】澳大利亚塔斯曼尼亚省最高法院在一项历史性的判决中,裁定冷藏的胚胎亦等同遗腹子,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1993年8月,一对男女参加了试管授精计划成功地制造了5个胚胎,并把3个胚胎移植到那个女子体内。1994年5月,该女子诞下一个儿子。二人再于1995年3月结婚,可惜丈夫不幸于4月死去,没有留下遗言,只留下5个与前妻所生的孩子,一个受精所生的儿子和两个冷藏胚胎。
到底这两个由一名已死父亲的精子和母亲的卵子结合而成的冷藏胚胎是否是父亲的子女?负责此案的法官斯利司表示,以澳大利亚习惯法生育继承权只授予遗腹子,但也应该应用到未植到母亲体内的胚胎。只要该名试管婴儿跟出于母亲子宫内的婴儿,生理上是完全一致,就应该享有同等的法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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