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见闻(七)
“伤透了我的民族自尊心”在飞往台湾的客机中,坐在我邻座的是一个身材肥矮、样貌丑陋的五十来岁的外国人。
他说他是美国商人,在香港和台湾投资设电子厂。在台湾,他的电子厂设于南梓加工区。这次是他第三次到香港和台湾视察业务。既然他已经到过台湾两次,我便问问他台湾最吸引他的是什么。你猜他怎样回答呢?他眯起细小的眼睛,裂嘴笑道:“还用我告诉你么!最吸引我的当然是宝岛的姑娘了。台湾被称为‘男人的天堂’,是一点也不假!”听到这种无耻的回答,我感到非常恼火,随即质问他有什么根据?这个美国“企业家”却毫不在意,眉飞色舞的继续说:“你看过数年前美国《时代周刊》登载的那张北投女郎替我们的美国兵洗澡的裸体照片吗?自从这份杂志专题报道了这些艳闻后,国际上谁不知道台湾是‘男人的天堂’?就拿我那两次亲身在台湾‘享受’到的经历来说吧……”我给气得目瞪口呆,心房愤怒得快要爆炸……
但是,我们这团“观光”客在短短的二十多天的旅程中所碰到的狼狈的经历,却证实了这个美国“企业家”那番带有侮辱性的嘲弄,并非是什么虚构。
我们在台北的头几天,一些团友曾行经宝斗里、延平北路及后车站一带。事后据他们说,那一带原来是“绿灯区”(即香港所称的“红灯区”),在那些妓寨内的横街陋巷里,有很多脸容惨白的少女,倚在木建的平房前,强颜欢笑的向途人兜搭。当他们经过一个据说是丙级妓女户时(在台湾,做妓女的也竟有甲、乙、丙等级之分的),突然间,一群妓女蜂拥上前,把他们的眼镜、自来水笔抢个一空,然后奔回妓馆中,对于这种“突袭”,他们当时不知所措,只好跟着追进去向她们索回,但她们却要他们付钱“交易”,才答应把这些东西退还。他们只好自叹倒霉,照公价付给每人八十块钱台币,才取回被抢去的物品。
在高雄,我们一些团友黄昏后散步路经爱河一带时,也曾被一些染了满头金发、衣着暴露、口操英语的女郎麻烦过七八次。
另外,无论在台北、花莲、台中、台南、高雄或一些小市镇,到处都可看到林立的性病医院。
我向当地一些人打听过,全台湾沦落人肉市场的妇女共有三十多万人。她们多是穷苦人家的女儿、妻子,为了生活所迫,才忍辱含羞,卖身落火坑,所谓“男人天堂”,实际是人间地狱。
但可笑的是,那里的官员们却参加全世界的禁娼大会,一方面却恬不知耻地说这是“民主自由”的具体表现。今年年初,台南“市议会临时大会”的第一宗通过的议案竟是“调整妓女夜渡资案”。
最近,台北还通过了法例,调整提高全省“特种营业”(台湾色情场所的官方名称)的“许可费”五倍,靠摧残妇女去加强搜刮,竟然是“民主自由”,真是骇人听闻的解释!
对二十多天这样的经历以及当地朋友告诉我的这番话,最能表达我内心感受的是一句话:“伤透了我的民族自尊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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