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要求日政府对慰安妇赔偿
【共同社东京4月11日电】韩国政府代表宣大使10日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会议上发言,要求日本政府根据人权委员会特别报告官写的报告,“自主而迅速地”实施对原慰安妇进行赔偿等六项措施。
日韩两国政府在1965年缔结的《日韩基本条约》中说,日本政府对原慰安妇的赔偿问题“已经解决”。宣大使重申韩国以往的立场说:“韩国政府不会在政府级别上要求日本进行物资赔偿。”然而,宣大使这天发言的根据是原慰安妇个人仍然有要求赔偿权,说明韩国政府的政策发生了微妙变化。韩国政府人士说:“我们不能干涉个人的要求赔偿权,日本政府当然负有责任。”
另外,外交人士认为,韩国政府对原慰安妇问题政策的微妙变化是在“走钢丝”,即在11日大选前夕表明对日强硬态度,同时坚持“政府之间已经解决赔偿问题”这一对日外交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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