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优秀女雇员的有效措施
【美国《商业日报》4月1日文章】题:中国的青岛正在试行对享受产假的女工提供保险的制度
中国至少有一座大城市,雇主解雇怀孕雇员的时代似乎即将过去。
去年秋天,山东省主要港口城市青岛市颁布一项法令,规定从农村大量流入城市的女劳动力将与该市一些公司雇用的其它女雇员享受同样的待遇。最近几年来,该市的一些私有企业和外资企业雇用的农村劳动力超过16万,其中60%是妇女,这批劳动力主要从事餐饮业和纺织业。
青岛市劳动局说,许多公司为育龄女工买了保险。迄今为止,已有约40名女工直接受益。青岛纺织厂的一名女工得到了2800元人民币(337美元)的保险和5个月的产假。
虽然中国另外有些城市也在试行公平对待的做法,但是,青岛是初见成效的城市。中国常常是首先有选择地在一些地方试行某些新的设想,然后再发布全国性的条例。
最初1951年规定的产假是56天,1988年延长到3个月,有时是6个月。由公司付基本工资,同时享受公费医疗。
当一些公司、特别是国有公司的债务和亏损越来越严重时,它们便开始寻找由社会来承担某些义务的出路。
国家还没有对怀孕和哺乳妇女的权利制定任何法律。
青岛劳动局说,一些公司普遍欢迎提供保险的做法,因为这将使这些公司可以留住一些优秀的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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