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与新加坡签署卫星合建维护协议
【中央社台北4月1日电】(记者谢震南)交通部电信总局今天在新加坡与新加坡电信公司,共同签署中星卫星合作计划建设维护协议书,预定民国87年发射卫星,同年4月完成临时验收,6月系统开放使用,民国88年4月完成最后验收。
这项计划是配合中华民国亚太营运中心计划,同时因应台湾、新加坡及其他亚太地区电信业务及电视广播快速发展而进行。电信总局预期这项合作案完成后,不仅可提供中星双方电信与广播服务,还可嘉惠西太平洋、印度洋地区。
去年9月7日,电信总局与新加坡电信公司在新加坡签署合作备忘录,随后,双方就积极草拟建设维护协议书,并展开各项规划筹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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