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军杯决赛阶段比赛将实行“金球”规则
【美联社洛桑3月21日电】为了使足球比赛更加激烈、精彩,减少最终靠互罚点球决定输赢的机会,欧洲足联竞赛俱乐部委员会计划在欧洲冠军杯赛决赛阶段比赛中亦实行“金球”规则。
欧洲足联竞赛俱乐部委员会21日宣布,从下个赛季起,“金球”规则不仅适用于优胜者杯赛决赛阶段比赛,而且也适用于冠军杯赛决赛阶段比赛。
按现行比赛制度,参加决赛的两支球队如在规定的90分钟赛时内踢平,则加赛30分钟,如仍踢成平局,最后靠互罚点球决定胜负。按照“金球”规则,两支参加决赛的球队90分钟战平后加赛30分0分钟,在加时赛中,先踢进一球的一方即判获胜。
欧洲足联竞赛俱乐部委员会21日还批准了几项新建议,例如:从1996至1997年赛季开始,欧洲足联所有会员至少要派一支球队参加欧洲联盟杯赛;由于参赛队增加,从下个赛季开始,联盟杯赛增加一轮比赛;在冠军杯赛预选赛中被淘汰的所有球队有权直接参加联盟杯赛第一轮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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