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院威信下降
【新加坡《联合早报》2月6日文章】题:美国法庭威信下降(作者罗森塔尔)
不管公众尊重它们,还是鄙视它们,大型民主体制的力量是以它们的威信为基础的。在美国,司法部门正逐渐失去公众的尊敬。法庭总的来说还是受到人们的尊敬的。但是,据我所知,没有一个法官或律师觉得法庭并不面临遭到公众鄙视的危险。不过,他们一般都只在自己圈子内谈论他们的担忧及其原因。
纽约南部地区联邦法庭的贝尔法官道出了他们担心遭公众鄙视的一些原因。他告诉我们,有些法官是如何运用自己的社会和政治倾向、自我感觉、冲突和偏见去作出判决的。他就曾经用蔑视法庭的条款作过判决。我们美国人,包括地位更高的法官们,如果对贝尔的现身说法置若罔闻,那就会比他在法律方面所栽的跟斗还要大得多。
事情是这样的:两名纽约反毒品警察坐在他们没有警方标志的汽车里,时间为早晨五点钟,地点是曼哈顿以毒品交易而闻名的华盛顿高原大道。他们注意到有个女的坐在一辆汽车里。四个汉子走近汽车,打开后车箱,往里丢下几个帆布袋子后又关上了后车箱。
女司机刚往前挪动一点,警察就上前阻止,四个汉子见状旋即逃逸。警察在帆布袋里起获90磅大麻和海洛因,价值400万美元。事后,女司机在有录像的情况下承认运送毒品。她说运送过20次,大多往返于底特律和纽约,每个来回赚两万美元。
在审判前的听证时,贝尔法官完全拒绝接受有关证据。运毒的女人得以逍遥法外,高兴得跳起来。贝尔法官说,警察搜查汽车不符合有关规定;这些规定虽然不具体,但第四修正法要求必须符合适当的标准才能搜查。换言之,他认为法庭上所依据的标准与一名警察凌晨在大街上侦查毒品贩子时的标准是两样的。
他指出,从邻州租的汽车,毒贩在大街上接头,丢进后车箱的帆布袋,这些都不是警察搜车的充分理由,就是几项加起来也不行。汽车里发现毒品和司机的供词不能影响他判案。只是,不知怎么搞的,在他看来,女司机对现场细节的陈述比有10年良好服务记录的警察的陈述更令他信服。四个汉子拔腿逃跑这是怎么回事?贝尔法官解释说,“当地居民觉得警察腐败、刻薄、凶残,那四个人见到警察老盯着他们而不逃跑那才怪呢。”
是的,贝尔就是这么说的。这无异促使华盛顿大道居民个个一看到警察就跑。他如此推测当地居民,认为他们碰到为维持社区治安和缉毒而不顾自身安危的警察就要逃跑,就是对他们有意无意的侮辱。
我就此事打电话给1993年推荐贝尔为法官的莫伊尼汉参议员。莫伊尼汉回答得妙极了:应该判贝尔法官到华盛顿大道住一年,看他遇到警察是不是会逃跑。现在,美国总检察长怀特正在考虑是否要对贝尔法官的判决提出上诉。美国上诉法庭一般是不会在合理范围内因可靠性和“事实”问题而推翻下级法庭的裁决的。但是,贝尔讨厌警察,如果纽约市和莫伊尼汉参议员提出上诉的话,那他就不得不屈服了。
很巧,纽约州最高法庭罗思韦克斯法官写了一本书,谈到法官们援引第四修正法排除证据的权力和其他他认为法官们判例不公的问题。兰登出版社已经出了这本书,名为《刑事诉讼的垮台》。我本人不难理解贝尔之类的法官,因为傲慢就是他们的法则。但是,最令我难以理解的是这些缉毒警察的服务态度。
他们明明知道有些法官给罪犯网开一面,还让公众鄙视他们,可他们仍然鼓起勇气,以巨大的精神力量,面对毒品贩子的枪支匕首而毫不惧怕。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