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内政新措施
【新华社巴格达5日电】“国民报”今天报道,司法部特别委员会和法制局已经拟就了取消十六项法律的一项草案,这十六项法律违反伊拉克临时宪法和革命的原则。这项草案被提交给内阁征求同意,并且将交给最高权力委员会批准。以下就是这些法律:??夺伊拉克公民籍条例(1938年),??夺伊拉克公民籍条例的附录(1954年),王朝法(1938年),禁止有害宣传法(1938年),罢工期间治安法,国徽法及其修正案(1931年):紧急条例(1956年),巴格达刑法附录(1938年),工会法(1954年),选举法(1956年),哈希姆勋章法(1954年),费萨尔一级勋章法(1949年),拉菲德勋章法(1927年),雇员和教职人员行动限制条例(1949年),鄂图曼贫困法。
【本刊讯】据“人民团结报”最近报道,伊拉克当局批准在国内出版下列刊物:“自由报”将在伊拉克库尔德斯坦用库尔德文出版(所有者为纳菲·乌尼斯),“先锋之声报”由纳西夫·哈贾杰在巴士拉出版。在纳杰夫城将要出版由著名的伊拉克和平战士哈利尔·贾米勒·贾瓦德编辑的“黎明报”。在摩苏尔将出版“青年自由报”,由伊拉克诗人巴舒尔·穆斯塔法负责。在巴格达将出版由诗人卡齐姆·萨马维主编的“人类”杂志。巴格达还将出版由霍斯罗·陶菲克负责的“友爱”杂志。由阿卜杜勒·加法尔·哈德尔主编的“先锋报”将在纳西利亚城出版。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