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房官员受贿法院绳之以法
【德新社东柏林4月2日电】此间报纸今天报道,一位38岁的东德房管部门的官员因在分配国有住房时接受贿赂而被判处4年半徒刑。有人向东柏林市郊特雷普托的一个法院提出指控说,这位女官员由于为向她行贿的人虚报家庭人口、伪称有的妇女怀孕而把他(她)们列为急需住房户,比较快地分给住房。
该法院说:“在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住房不是商品,绝对不能用它做非法交易。”法院还说,被告的行为会损害公众同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官方的共产党报纸《新德意志报》报道,还有11个人因卷入这件案子和其他分房丑闻而被起诉。
这位女官员的丈夫是同案犯,被判一年徒刑,缓期执行。第三名被告是一位体育教员。法院说他充当了“中间人”,判了他3年半徒刑。
据指控,经过这个教员之手的行贿现金约有4.5万马克(约合2.6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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