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也要立法
【西德《斯图加特日报》3月3日文章】题:基础不稳的资本主义
8年来中国的私营企业在发展。然而企业家们是在不稳定的基础上活动。还仍然缺乏法律基础。早就是为中国的私营企业制订法律规定的时候了。无论是国营经济还是私营经济都已远远走在实际的立法工作的前面。在法律上重新作出规定之前,1981年国务院公布的如下命令从理论上说对私人企业是适用的,即私人企业不能雇用7个以上的工人。然而从那以后国家并没有坚持这种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之上的、随便确定的雇工最高限额,而是对现实采取容忍态度。在去年11月份召开的党的十三大上,私营经济在政治上得到进一步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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