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住专”风波(七·完)
关于以何种形式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原最高检察厅检察官、现任筑波大学教授土本武司认为,造成巨额呆帐的不正当贷款事件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住专各公司(贷方)与不动产公司(借方)的关系;另一种是农林系统金融机构(贷方)与住专各公司(借方)的关系。土本教授指出,住专问题将会以商法的特别渎职罪和刑法的渎职罪来加以处理。
关于农业系统的金融机构何以能不受“不动产贷款总量限制”,以及何以被免去了就住专公司的贷款情况进行汇报的义务问题,有人指出,这是因为一些代表某个行业利益的议员从中做工作以及大藏省的不透明的决策过程造成的。可以认为,,搜查工作最终将波及到政界。
土本教授也承认,开展搜查工作并非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由于事先已经搞得沸沸扬扬,因而可以想象一些证据将被当事人销毁,此外,搜查对象也很广泛,并且还受时间的制约。”
在这一点上,警方也同样如此。“即使知道是‘挂牌企业’,但只要没有诈骗和恐吓等违法行为,就无法追究它们与暴力团和借方企业的关系。而且,金融机构方面能否真正协助搜查工作,尚值得怀疑。”
“挂牌企业”是暴力团设立的企业,由暴力团或者与暴力团有着亲密交往的人经营。“挂牌企业”向暴力团提供资金,维持暴力团和参与暴力团的活动。“挂牌企业”多数公开以建设、不动产以及金融业的形式出现,因而很难摸清它们与暴力团的幕后关系。
国民强烈反对在住专问题上投入税金。为了进行搜查,政府正在努力促使下一年度预算案在国会中通过,其中包括拨款6850亿日元用于解决住专问题,有人甚至认为这将是一次“由政府主导的公开搜查”。尽管检察厅与警察厅联合搜查已经就绪,但是这种异乎寻常的搜查,由于时间紧张以及金融机构的封闭性,将面临重重困难。(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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