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警方重视学校暴力现象
【法国《解放报》1月28日文章】题:学校暴力活动增加的危机
警方认为,长期以来国民教育部总是极力掩饰学校暴力活动的严重程度。12月份,法国国家警察总局局长及高级官员工会认为,一种“三重性的保密禁规使学校的暴力活动就象享有治外法权一样免受制裁”。因为被偷或遭到敲诈勒索的受害中学生未向成年人吐露任何情况,教师“对学校里发生的事情视而不见”,或者是在事情发生后不报警以免事态扩大。最后还有一个原因是学生或家长因害怕报复而不敢报警。
据公安总局统计,1993年,学校里发生583起犯罪案件,而1992年有480起,增加了21.4%。在全部案件中,损害财产的案件占42%,主要是在教室或对教师的汽车有意纵火。据说“最近的这一趋势表明其严重程度已到了令人不安的地步”,一半以上的纵火案发生在巴黎大区和滨海塞纳省,往往“是在某个街区发生混乱时发生的”。它表明,学校暴力活动与城市暴力活动同时发生。其他损害财产的活动直接涉及公共交通运输,“令电汽车司机及巴黎独立运输公司的检查员心惊胆战”。
58%的学校暴力活动是侵犯人身行为。这种现象之所以令人不安,是因为肇事者“往往带有武器,这就加重了威胁或造成伤害”。三次暴力行为中有两次是赤手空拳进行的。1994年,对人身安全形成的这些威胁:动手打人、踢人、对人造成的伤害增加了16%,而且这类行为往往是针对教师和学校领导人员的。而受那些带有武器(小刀、火器等)的暴力行为侵害最多的是年轻人。
吸毒者的增加也同样令警察局长们感到不安,特别是在法国北部的中学里更是如此,“因为从荷兰很容易弄到毒品”。而且这种现象很普遍:1995年4月,在昂古莱姆,一个涉及同一中学中38名年青人的印度大麻走私团伙已被打掉。
然而,今后有可能发展的一类刑事案件则肯定是敲诈勒索,国家警察对此类案件感到棘手。五年里,敲诈案增加了一倍:1990年被揭发的案件有629起,1994年有1142起。在塞纳—圣但尼最严重。在这里,警方、司法机关和教育部门已联手打击这类行为。暴力活动使遭受痛苦的学生年龄越来越小(11—13岁),甚至小学也受到影响。在1994—1995年,有11%的小学至少揭发曾遇到过一次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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