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麻烦
【香港《南华早报》3月25日文章】题:企业经理面前的艰难道路
在对《企业法》草案、拟议中的修正案和外国经济学家的评论进行了分析之后,可以看出有下列五个麻烦的方面:
(一)对新企业法应当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几乎没有人表示不同意,但是对于企业法是否是实现这个目标的适当工具,依然有许多人说不准。
(二)另一个模糊不清的方面是共产党组织在工厂企业的作用。
(三)许多厂长发表评论说,企业法草案并未充分保护他们不受政府的干预。
(四)如果说经理对他们同上级的关系感到忧虑不安,那么他们同工人的关系就更紧张了。企业法草案说,工厂厂长有权“根据企业法奖惩工人”,但是在工人表现不好是否可以被解雇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上却没有明确加以说明,这一点很是引人注目。但是,即使对这个基本的管理权加以明确规定,也几乎没有几个厂长敢使用它。
(五)最后,中国的一些法律专家和经理指出,企业法草案与现有的五花八门的党政“规定”有些重叠,有些地方还与这些规定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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