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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信报》载文认为:中国吸引外资应向深层次高档次发展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6-02-11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香港《信报》载文认为:中国吸引外资应向深层次高档次发展 【香港《信报》2月8日文章】题:跨国公司对华投资裹足有因(作者郭以) “九五”期间,中国经济的更大'...

香港《信报》载文认为:中国吸引外资应向深层次高档次发展


【香港《信报》2月8日文章】题:跨国公司对华投资裹足有因(作者郭以)
“九五”期间,中国经济的更大发展需要有大量的资金作后盾,也需要引进一些技术来解决许多项目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因此,大力吸引拥有雄厚资本和先进技术的大型跨国公司去华投资,应是中国今后一段时期利用外资工作向深层次、高档次发展的战略重点。
然而,就目前的情形看,进展远不如人意。外国直接投资的来源比例失调状况并无明显的改善。截至1993年底,世界头号对外直接投资大国美国,累计对华投资总额只有63亿美元,仅占其全部对外投资总额6000亿美元的1%稍强。虽然近两年来大型跨国公司对华投资的步伐有所加快,但仍有不少项目带有明显的试探性。这就说明,中国在这方面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和改进。高科技产业优势不足
80年代以来,国际直接投资战略重点转向发达国家的趋势愈加明显,相互间互为投资与日俱增。与此相适应,投资的产业结构和跨国公司开发重点也随之发生明显倾斜,多以技术密集型和市场开发为主。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技术研究开发投入小,高科技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高素质人才严重短缺,高科技产业区位优势明显不足,使发达国家跨国公司难以发挥其垄断优势和寻求优势互补,从而严重制约了其对华的高技术投资。外资政策偏向合资企业
从传统上看,发达国家尤其是英美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更偏好采用独资子公司的形式,认为其更有利于实施全球性经营战略,以及更有效地配置资源和市场,从而获取全球一体化效果。而且,它可以保证绝对的经营控制权,可以有效地防止其拥有的先进技术不正当扩散,可以从子公司获取全部利益。
然而,在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诸种形式中,却唯独对合资企业偏爱有加,使得它在外汇平衡、产品销售、资金融通和原材料供应等方面享有的优惠,为外商独资企业所望尘莫及,这就无疑削弱了偏好独资公司的欧美跨国公司的投资热情。
跨国公司在对外投资时,特别强调对技术的独占或垄断,并要求东道国给予有效的保护。虽然近年来中国在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完善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还未形成。优惠政策倾斜力度不够
中国从中央到地方都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吸引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但从这些政策产生的效果来看多向港澳台资本倾斜,相形之下,就冷落了技术先进、规模相对较大的大型跨国公司。
大型跨国公司之所以去华投资,主要是为中国巨大的潜在市场所吸引,希望用投资这一手段打开中国市场的大门。但对一些行业投资的严格限制,金融体制的落后,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严格管理,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不能从事本产品以外母公司产品的销售活动等诸如此类的规定,都无法满足大型跨国公司大规模、系统化的投资要求,成为跨国公司去华投资的又一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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