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将实行价格形成的民主化
【塔斯社莫斯科4月1日电】苏联国家价格委员会主席瓦·帕夫洛夫在今天刊登在《社会主义工业报》上的一次谈话里说,在下个五年计划期间,苏联国民经济应实行新价格。无论在诸如价格形成民主化方面,还是在建立符合当前经济实践需要的新的价格和收费制度方面都将采取一系列具体步骤。各部、主管部门企业和单位在价格形成领域的权限将扩大。大约有35%的与管理民主化和新经济机制的实质相抵触的标准文件已经废除。
帕夫洛夫指出,为了内行地经营,首先必须放弃旧的价格形成机制。因为旧价格形成机制所根据的不是社会的必要消耗,而是实际消耗。价格应当极其灵活、敏感地反映供求关系的最小变化。
这位主席接着说,价格形成民主化是通过将与价格形成有关的最大工作量转交给企业来实现的。合同价格在这里应当起重要作用。只有经常不断地受到用户的监督——以用户的经济利益为基础——才能成为管理价格的有效制度的客观基础。因此,基本措施是:企业集体的收入直接取决于所需物资与劳力的耗费水平、以大量商品供给市场,并由此而消除商品的短缺现象。
国家价格委员会主席认为,确定价格形成与运用制度、规定决定着生产与消费的几种主要商品的价格、国家监督价格纪律的权力仍为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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