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七年联合国安理会关于中东问题的决议
一九六七年六月五日,以色列发动了对阿拉伯国家的侵略战争,侵占了约旦河西岸、耶路撒冷城的东区、加沙地带、埃及的西奈半岛和叙利亚的戈兰高地等六万五千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使近五十万阿拉伯人沦为难民。
这次战争以后,巴勒斯坦人民和阿拉伯各国人民不断掀起反对以色列犹太复国主义的斗争风暴。
为了镇压巴勒斯坦人民和阿拉伯人民的斗争,袒护以色列,美国及其同谋者在联合国安理会内外进行了多次的秘密谈判,策划所谓“政治解决”中东问题的方案。一九六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在美、苏操纵下,安理会通过了二四二号决议。
这个决议,没有要求以色列从它所侵占的全部阿拉伯领土上无条件撤退侵略军,却反而要求巴勒斯坦和阿拉伯国家“尊重并承认”以色列的合法存在,并要求保证以色列在苏伊士运河和蒂朗海峡的所谓“通航自由”。
这项决议还允许联合国进一步干涉巴勒斯坦人民和阿拉伯人民的斗争,让联合国“特使”雅林到中东地区去推销美国及其同谋者的“政治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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