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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交通部长”表示:两岸通航将采取“港对港”模式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6-01-23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台“交通部长”表示:两岸通航将采取“港对港”模式 【台湾《联合报》1月21日报道】(记者杨羽雯)交通部长刘兆玄昨天表示,交通部将在明天公布新修订的境外航'...

台“交通部长”表示:两岸通航将采取“港对港”模式


【台湾《联合报》1月21日报道】(记者杨羽雯)交通部长刘兆玄昨天表示,交通部将在明天公布新修订的境外航运中心相关管理办法。此举显示两岸已透过民间取得共识,将通航定位在地方政府层级的业务,业者向两岸港口提出航线申请,由各港港务局颁发许可,相关文件均由港务局具衔,也就是港对港模式。这种由两岸航商以第三国籍船通航的模式,将成为“九七”大限后台港海运的过渡策略。
刘兆玄并说,各界应以中性而低调的方式看待境外航运中心的运作,重要的是两岸可借此进行良好而实质的互动。
目前已有13家中外航商向高雄港提出境外航线申请,其中10家为国内航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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