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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强化信息业务的监督管理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6-01-19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中国强化信息业务的监督管理 【共同社东京1月16日电】题:外国传媒的经济信息由新华社统一管理 新华社16日报道说,为了加强对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国内提供经济信'...

中国强化信息业务的监督管理


【共同社东京1月16日电】题:外国传媒的经济信息由新华社统一管理
新华社16日报道说,为了加强对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国内提供经济信息业务的管理,中国国务院日前授权新华通讯社归口管理这项业务。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化的进展,外国传媒正在积极利用中国国内的屏幕提供金融和经济信息服务。看来,采取这项措施的意图在于强化对这种业务的管理。
国务院通知规定,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国内经办提供经济信息业务,必须向新华社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关于提供费用等事宜,必须签订协定。
通知还规定,外国通讯社不能直接开拓提供信息的用户。与此相反,中国的机关和企业同外国通讯社签订提供经济信息合同时也必须通过新华社办理手续。规定禁止外国通讯社向用户提供具有诽谤中国和有损中国利益内容的信息。
通知指出,这些规定也适用于台湾、香港和澳门的通讯社向大陆提供经济信息的情况。
【法新社北京1月16日电】题:中国想监督外国经济信息市场
中国星期二作出规定,要所有外国经济和金融信息提供者在公布有关信息以前必须得到官方通讯社新华社的许可。
由新华社宣布的这项国务院决定针对的是路透社、美联社—道·琼斯新闻社、布卢姆伯格经济新闻社以及其它在中国市场上实行咄咄逼人政策的专业通讯社。
观察家们认为,这一措施旨在对信息的拥入中国加以限制。
中国实行经济开放政策以来,设在北京、上海和深圳的银行、经营单位和金融代理机构纷纷要求外国专业通讯社提供金融方面的服务。目前我们还不知道准确数字,但据设在香港的一家金融新闻社说,这种服务有数百种。
国务院特别指出,必须“捍卫国家主权,保护经济信息的中国用户的权利和利益”。新华社宣布的上述国务院决定指出,公布中国法律和条例禁止的信息或侵害中国利益的经济和金融信息的新闻社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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