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别国批评:国人能否沉默
【《星岛日报》1月16日文章】题:新加坡——不为国辩护就不行
据合众社报道,新加坡人会因个人言论惹上麻烦早已不是新闻,但近期事态显示,他们不说话也会有麻烦。
就在去年底,国会便正式谴责一名反对党的领袖,指他于去年九月出席美国一家大学的研讨会时,未能即时反驳在场一位批评新加坡司法制度的人士。
不久,总检察长又训斥新加坡律师会,指他们在西方传媒批评新加坡的司法制度时,未能起来为当局辩护。当自己的国家受到批评时,保持沉默是否就等于认同这些批评呢?
就反对党领袖徐顺全在美国大学论坛上碰到新加坡受批评时保持沉默一事,总理吴作栋称,“你沉默已显示你对此事的立场”。更加教新加坡人不安的是,总检察长批评新加坡律师会“护驾”不力一事。总检察长陈锡强暗示,律师会多次在新加坡的司法受到西方传媒批评时默不作声,可能是表示他们也认同这些西方批评。
一些律师会的成员听了这些评论后大为光火。一名也是国会议员的律师说,他认为当局没有理由要民众就个人立场表态;也有律师称,评论外国传媒的言论根本不是律师会的职责。不过,也有些律师说,忠心的新加坡人都必须反击外国对其司法制度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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