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社报道:苏联西德发表联合声明
【塔斯社波恩五月二十一日电】题:关于苏共中央总书记勃列日涅夫访问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联合声明
应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总理勃兰特的邀请,苏联共产党总书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委员勃列日涅夫于一九七三年五月十八日至二十二日访问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在访问期间签署了以促进进一步扩大和加深双边关系为目的的下列协定:
——发展经济、工业和技术合作协定;
——文化合作协定;
——一九七一年十一月十一日航空协定补充议定书。
苏共中央总书记和联邦总理讨论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关系中的根本问题。对迫切的国际问题、首先是保障欧洲和世界和平的前景也很注意。会谈是在坦率和求实的气氛中本着互相谅解的精神进行的,这是符合两国关系性质的。
双方认为一九七○年八月十二日签署的条约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两国关系中和整个欧洲发展中的具有历史意义的里程碑。他们一致认为,这个条约为消除沉重的历史包袱、为重建和改善两国关系提供了一个可靠的基础。在签订这个条约以来的短短的时期内,在进行合作的许多领域里已经取得了显著的结果。
双方表示,决心使这个条约增添现实内容,将根据这个条约,坚持不懈地致力于改善和发展苏联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之间的关系。在这方面所作的共同努力会产生它们之间的互相谅解和信任,双方今后要继续进行这样的努力。领导人之间的会见和交换意见在这方面起着特殊的作用。已商定将来还要进行这样的会见。
双方满意地指出,还在别的级别上交换意见和进行磋商的做法,已成为两国合作中的经常性因素。这种做法已证明是有效的。这种做法将继续下去并加以扩大。双方关心的国际问题和双边关系问题都将成为磋商的题目。
苏共中央总书记和联邦总理满意地指出,自从一九七○年八月十二日签订条约以来,苏联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之间的贸易额大大增加了。签订了关于贸易和经济合作的协定以及航空协定。两国组织和公司在工业方面的联系大大活跃起来了。科学技术方面的交流正在不断扩大。签订了一系列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在汉堡和列宁格勒设立了总领事馆。
在谈判过程中肯定,发展经济和工业方面的联系是两国政策的重要目的,因这种发展给两国人民带来巨大的好处,为和平奠定可靠的物质基础。在这方面还表示准备积极利用苏联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经济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所提供的可能性。
双方表示希望扩大关系,除在访问期间已签订的各项协定以外,还要缔结一些新的协定,其中有关于科学技术合作协定、汽车运输协定、海运协定、保护环境方面合作协定以及其他方面的协定。一九七四年将互相举办展览会,以便介绍两国在国民经济和文化方面的成就。
苏共中央总书记和联邦总理对目前正在就一些大型工业项目——包括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公司参与在苏联建设一个使用直接还原铁的方法的冶金联合企业的项目——进行的谈判表示欢迎。(下转第二版)(上接第一版)
商定鼓励在研究先进的生产工艺和建造新的生产设备、特别是在制造机床和仪表以及在苏联境内制造发动机方面进行合作。
还共同关心进一步发展化学工业、和平利用原子能、生产电力、联合开发苏联境内的某些矿藏方面的合作。联邦政府对苏联扩大供应石油一事表示关切。
双方表示愿意尽力促使所达成的原则性的协议得以实现。
苏共中央总书记和联邦总理认为,两国关系上已经开始的新阶段也为改善和积极发展其他领域内的联系开辟可能性。双方将鼓励两国议员扩大联系,发展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方面的交流,发展两国工会组织、青年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之间的接触,将促使解决人道性质的问题。指出苏联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两国城市之间建立联系是有益的。发展集体和个人之间的这种接触和交流有助于增进双方的信任和相互谅解,有助于大家在精神上相互充实,有助于加强和平与睦邻关系。
双方认为采取必要的步骤来安排保健方面的多边和双边合作,首先是通过联合努力来研究治疗癌症和心血管疾病的方法,是合乎愿望的。
苏共中央总书记和联邦总理在讨论国际问题时满意地指出,自从他们在一九七一年九月最近的一次会晤以来,欧洲紧张局势缓和的进程获得进一步的很大的进展。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波兰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分别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签订的条约,以及一九七一年九月三日签订的四方协定都促进了这一积极的进程。这些条约和协定是从欧洲现有的实际状况出发的,并且有助于保证和平的发展。
列·伊·勃列日涅夫和维·勃兰特强调指出关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关系原则条约对于缓和欧洲紧张局势的意义。他们祝贺两个德国即将加入联合国。
列·伊·勃列日涅夫和维·勃兰特就同一九七一年九月三日签订的四方协定有关的问题详细地交换了意见,一致认为,恪守和完全实施这一协定,是在中欧实现持久缓和以及改善有关国家的关系,特别是苏联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关系的重要前提。
联邦总理介绍了关于联邦政府同捷克斯洛伐克政府就在两国可以接受的基础上实现双方关系正常化的问题以及与此相关的关于联邦政府致力于彻底勾销慕尼黑协定问题进行的会谈的情况。列·伊·勃列日涅夫和维·勃兰特一致认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和捷克斯洛伐克政府会谈圆满结束,对于进一步缓和欧洲紧张局势将具有重大意义。联邦总理强调指出,联邦政府也愿意同那些还没建交的东欧国家建立外交关系。
详尽地讨论了有关筹备和举行全欧安全合作会议的问题,这一会议目前已被提到欧洲政治中的首位。
双方表示希望在赫尔辛基举行的多边筹备协商将迅速完成,希望这一会议将在最近召开,并在符合这一措施的国际意义的水平上举行。双方满怀决心要促进这一会议的成功,以便为欧洲和平、安全与合作奠定牢固基础。
就与共同裁减中欧武装部队和军备有关的问题交换了意见。双方一致同意,采取符合不损害参加国安全原则的协商一致的解决办法,会符合加强欧洲和平的这一目的。他们声明,彼此都愿意促成在多边谈判中达成各参加国都能接受的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的协议。双方欢迎本着建设性精神正在日内瓦进行的有关筹备这次谈判的多边协商,并表示希望这次协商将很快圆满结束。
满意地指出,已有很多国家在一九六八年七月一日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上签了字并予批准。注意到今年四月五日签署的欧洲原子能联营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协定,联邦政府将把这项协定提交立法机关批准。双方认为,这一协定的实施将是裁军道路上的一个步骤,将有助于减少核战争的威胁,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国际安全。
列·伊·勃列日涅夫和维·勃兰特欢迎一九七三年一月二十七日在巴黎签订的、对整个国际局势正常化的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关于在越南结束战争、恢复和平的协定。他们认为,签署这一文件的所有各方都遵守巴黎协定,是保证世界这一地区持久和平的最重要的前提。
双方不安地指出在近东还保持着危险的紧张局势,并强调指出必须按照联合国安理会一九六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的决议来解决与此有关的问题。他们声明,他们将支持为实现近东公正而持久的和平所作的一切努力。
苏共中央总书记和联邦总理一致认为,所进行的会谈有助于进一步扩大两国合作的范围,包括在国际问题上的合作范围,开辟了积极发展苏联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在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和文化方面的联系以利于两国的前景。
业已取得的结果使两国有理由满怀信心地展望未来。
列·勃列日涅夫对于在他访问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期间受到的款待表示感谢。已向联邦总统古·海涅曼博士和联邦总理维·勃兰特发出了正式访问苏联的邀请。这项邀请已被欣然接受。
列·伊·勃列日涅夫
维·勃兰特
一九七三年五月二十一日于
科尼希斯温特—彼得斯贝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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