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与新加坡将合资发射商用卫星
【台湾《工商时报》12月23日报道】题:我将与新合资发射商用卫星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与交通部达成原则性共识,决定由交通部电信总局所属国际电信开发公司与新加坡国营电信公司共同投资约两亿美元,在民国87年4月间发射代号为“ST—1”的商用卫星,利用卫星频遭,为“发展台湾成为亚太电信中心”计划奠定基础,并藉此改善两岸通信品质、为两岸通航事务预作准备。
行政院相关决策官员昨日透露上述讯息后,他接着表示,随着两岸关系演变过程,政府决定保留部分ST—1商业卫星的转频器使用权,藉其改善两岸之间的通信品质、及解决未来两岸海(空)通航所必须面对的通讯导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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