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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5-12-12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本报伦敦12月5日电】(记者李文诰 张艺华)英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教育事业。90年代以来,国际经济领域和知识产权、特别是人才方面的激烈竞争,'...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本报伦敦12月5日电】(记者李文诰
张艺华)英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教育事业。90年代以来,国际经济领域和知识产权、特别是人才方面的激烈竞争,更促使英国政府明确提出,把提高全体劳动者的素质摆在国家各项事业的首位,作为在21世纪国际竞争中立足的根本大计。保持稳定的高投入
英国从中央政府到地方市政议会,始终保持着对教育的巨额投入。中小学教育经费主要来自地方市政议会拨款,中央政府给予补贴。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深造和成人教育除由政府拨款外,其余来自公司、企业的资助和学校开展技术咨询与技术转让等活动的创收。
中央政府对教育的拨款逐年增加。自进入90年代以来,每年的教育支出占国家预算总开支的8.15%以上,并逐年有所增加。1994—1995财政年度,中央政府为减少赤字,压缩了各部的开支,但教育经费占国家预算开支的比例却上升到12%,款额达339.6亿英镑。
英国还十分重视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在英国,一般大学教师的平均工资相当于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水平。属于中等收入阶层。比如,讲师年收入为1.6万—2.9万英镑,高级讲师年收入为2.6万—3.5万英镑,教授为3.5万—7万英镑(政府大臣的收入为6.8万英镑)。中小学教师年收入为1.2万—3万英镑不等。这样的收入水平可保证教师生活稳定、安心教学和研究。实施优惠税收政策
英国没有成文的教育税收法规,但在政府颁布的一系列有关税收的法规中,都明确规定教育属于非营利性慈善事业。对于学校的收入,无论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拨款、公司企业和个人的赞助,还是学校或专家个人通过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和服务性活动所得收入,只要是用于学校的发展和办学,均无需向政府纳税。学校通常的创收活动有:1、技术转让。政府鼓励高等学校与企业界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企业为高校研究工作提供部分财力支持并提出研究课题,而高校的技术成果可以向企业转让。技术转让的途径多种多样,无论采取哪种形式,学校都从两个方面受益:第一、通过技术转让,把科研和生产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科研和学术水平;第二、通过技术转让获得的收入可不断扩大科研的基础建设。
技术转让的形式有申请专利、开展咨询业务、承担研究课题和举办技术培训等。通过这些形式实现技术转让得到的收入,学校按一定比例抽出管理费,其余部分给予有关的院系或科研单位,用于开发、扩大投资等,这些收入均不纳税。但是,分配给个人的所得部分则需要纳税,如果课题由硕士生和博士生承担,付给他们的奖学金则不需纳税。2、教育捐赠。英国的教育捐赠来自多渠道,比如英国文化委员会、皇家学会提供的奖学金等。霍英东、蒋震和包兆龙基金会等对教育的捐赠不仅不需纳税,还对他们的资本源免去资本增值税。例如,某人有1000万美元的股票,每年增值100万美元,按规定应纳税40万美元,但如果他把这笔资本登记为教育捐款基金,这样他至少能捐赠40万美元,实际上一毛未拔,却得到一个捐赠教育的美名,受人尊敬。3、社会集资助学。为了减少政府财政负担,政府鼓励社会集资助学。有的企业设立“教育基金”,目的是为企业员工的子女上大学提供生活费用和学杂费。政府对于设立教育基金的企业也实行优惠税收政策,仅征收15%的投资收入附加税(一般需缴纳40%的所得税),对捐资加入教育基金的员工也免征一定的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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