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报文章:奥运转播费与天比高
【香港《信报》11月22日文章】题:奥运转播权费用与天比高
亚特兰大奥运会将于明年举行,在世界各地数以亿计的观众有机会安坐家中,欣赏运动员在场上拚博的精采镜头之前,电视台在幕后为争夺奥运转播权而进行的竞争,比健儿们在场上的竞逐,一点也不逊色。
收费电视的兴起,令奥运转播权之争更趋白热化。在电视台互相竞价下,转播权费用升幅之大,令人咋舌。在欧美,过去人们每隔四年便可不费分毫地享受观赏高水准比赛的乐趣。
可是,如果他们不是有线电视或卫星电视用户,以后要欣赏奥运即场转播,恐怕机会不多了。这是由于奥运转播权已给好些财力雄厚的传媒大亨买下,传统电视台已不能像以往般直播比赛过程,除非它们甘愿付出高昂代价。
奥运转播权费用升幅之大,从以下数字可见一斑:一九八○年莫斯科奥运,世界各地的电视机构总共支付了一亿零七百万美元购买转播权。一九八四年洛杉矶奥运,总费用增至二亿七千八百万美元,比莫斯科奥运升逾一倍。一九八八年汉城奥运,总转播权成本又比洛杉矶上升四成。
据业界人士估计,一九九六年亚特兰大奥运的转播权总费用,将比一九九二年巴塞罗那奥运高出一倍,达十二亿美元。二○○○年悉尼奥运的转播权费用预料将进一步增至十五亿美元。
收费电视机构都知道,对用户最具吸引力的是体育节目,比起电影,体育节目在建立用户基础方面更重要。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收费电视台在竞投奥运以至其他重要体育赛事的转播权上,愿意付出如此高昂的代价。
最近,四家美国电视机构联手投得美国棒球联赛转播权,代价是十七亿美元。
在收费电视兴起前,传统电视台在转播体坛盛事方面,没有什么竞争可言。它们本着和气生财的原则,采取协议方式商定以什么价格购买转播权。然而,收费电视的出现和日渐普及,彻底改变了原来的游戏规则。
除了在转播权方面引入竞争外,由谁来填补电视台转播赛事的成本,也出现很大转变。过去,电视台以广告收益来填补转播费用。
然而,广告即使再多,也无法跟成熟的收费电视市场的用户人数相比。以法国为例,有二成家庭是收费电视用户,用户总数达三百万。每户每月缴费二百法郎(四十美元),总额便达六亿法郎。这是传统依靠广告收益的电视台无法比拟的。
不过,凡事有利必有害。收费电视在体育转播方面的进取性策略,虽建立了庞大的观众基础,对提高收入大有帮助。
可是,在另一方面,奥运、温布尔登网球赛及世界杯足球赛等体坛盛事深受欢迎,全因世界各地观众一直以来都能免费欣赏赛事。
收费电视令观众收看这些赛事的机会受到限制(不付钱便无机会使用服务),可能令观众对这些大型比赛的兴趣逐渐减低,从而使赛事对广播机构的价值相应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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