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相应制度确保人口素质
【香港《星岛日报》11月20日文章】题:大陆人工授精术需有法有规(作者梁仁)
近年来,大陆人工授精术发展迅速,愈来愈多的不育症患者借助这种助孕术来传宗接代,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有关专家呼吁“人工授精需有法规”。人工授精是助孕的主要方式之一,1982年,大陆湖南省医学院首次在临床上以此方法成功地解决了男性不育。现在大陆已有17个省市的医疗机构开展了此项业务,仅北京地区就有16家。1986年,山东青岛医学院建立了中国第一座人类精子库,广东、四川等11个省市也相继建立了小规模的精子库。
大陆不育症患者约占育龄夫妇的10%左右,人工授精技术的应用可以帮助他们实现养育后代的愿望。此外,还有一些夫妇虽可生育,但由于一方患有遗传病,而不宜生育。人工授精的施行可以有效地制止生育遗传病患,对于优化人口质素更有积极意义。
然而由于求者甚众,且技术简单,又有利可图,大陆一些未经注册的地下授精诊所应运而生,而且数量惊人。这些所谓的诊所建筑简陋,多为一间20多平方米的房间,用灰蒙蒙的白布和三夹板拦腰一分为三:外间收费挂号,中间为取精室,墙上糊满了“风雨飘摇”的三点式外国女明星的画像,里间为授精室。卖精者没有严格的体检,不测定智商,也不存姓氏档案,甚至出现一人精液提供给数十个求育者的混乱状况,还有一些诊所用老弱病残的病人验精的余液充当精源。为此,卫生部曾于1989年5月发出《关于严禁滥用人工授精》的紧急通知。然而,据了解,一些不正规的诊所仍在实施人工授精,其“市场”主要在农村。对人工授精施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医学界和法学界的有识之士认为,单靠一纸禁令是不行的,还应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严格操作程序和审批手续以确保中华民族的人口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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