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公布卢泰愚受贿证据
【《韩国日报》11月18日报道】韩国检察机关17日确认,前总统卢泰愚在任期间曾利用政府招标的大型建设工程从建筑公司手中收取贿赂,积累秘密政治资金,现在正在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
检察机关表示,在保宁火力发电站第3至第6号机组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卢泰愚以使大林建设公司董事长李浚鎔得到建设承包权为代价,收取了巨额资金。
作为取得这项工程承包权的代价,卢泰愚任总统期间的警卫队长李贤雨也从大林建设公司方面收取了20亿韩元的好处费。检察机关也以受贿罪和充当中介等罪名将其逮捕送入汉城拘留所。
检察机关还说,有证据表明,在韩国电力公社从1989年5月到1992年2月为止进行的14项大型工程招标过程中,卢泰愚从建筑公司方面分别收取了数十至数百亿韩元的贿赂。
检察机关有关人士说:“由于第六共和国时期投资规模达30亿韩元的由政府招标的工程都由青瓦台决定,因此有意参与工程项目的企业都直接向卢泰愚送好处费,好处费相当于承包额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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