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社报道《苏联实行大赦》
【塔斯社莫斯科十二月二十八日电】题:苏联实行大赦
为纪念苏联成立五十周年宣布实行大赦。
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决定释放被判处五年以下刑期的以前未在劳改机构中服刑的犯人。这项规定适用于那些曾参加过保卫国家的战斗和获得勋章和奖章的犯人、有十七岁以下子女的妇女、孕妇以及在未满十七岁时犯罪的人。
释放以前未在劳改机构服刑的六十岁以上的男犯和五十五岁以上的女犯。
假释被判处剥夺自由三年以下的犯人,进行强迫劳动。
对危险的国事犯和刑事犯、以及那些根据大赦、特赦和其他原因刑满前提前释放过的人不予实行大赦。
对因任何犯罪行为而受审判两次以上的犯人不予释放。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