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协”维护消费者权益成效显著
【香港《快报》11月12日特稿】题:中国消费者协会遍全国官方积极支持启导民众
10年前,中国很少有人胆敢投诉劣质的商品或差劲的服务。但现在情况已经完全改变了。消费者都受到鼓励要为自己的权益站出来说话。中国消费者协会遍布全国各地的分会,今年第三季总共处理了112234宗投诉,比去年同期增加了5%。
对群众来说,比较具体的好处是过去十年有几千个得到官方支持的消费者协会在全国各地设立。在所有这些消费者协会网络上面的,是1984年才成立的中国消费者协会,它直属国家工商管理局。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大旗下,目前在全国各地大约有2800个分会,而且几乎每个月都有新的分会成立。
中国消费者协会一位姓杨的副主任说:“提高中国的消费者意识,要用很长的时间。”她说:“在我们的协会成立之前,大部分中国人只是视自己为顾客,他们并没有消费者权益的观念,所以我们要做宣传,推介这种观念。”
今天,中国消费者协会已有自己的机关刊物《中国消费报》,每星期出四期,每期发行量25万份。
电视观众也可以收看中国消费者协会赞助的节目,包括“消费者之友”以及“消费知识”。在今年3月的国际消费者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也和中央电视台合作,举办了一个消费者权益晚会。
杨女士为了提高消费者对中国消费者协会的认识,指出了协会以及各地分会自1984年以来所收到的投诉数字。她说,从1985到1994年,总共处理了169万宗投诉,为消费者争取到总共6.66亿元人民币的赔偿。而今年仅头9个月,则已收到1.2298亿元人民币的赔偿。每年收到的投诉数字也急剧上升,1985年只收到8000宗投诉,但去年已有41.17万宗。杨女士说:“在80年代,超过3/4的投诉都和雪柜、电视机和其他家用电器有关。现在已有很多人投诉服务行业,包括申请电话迟迟未能安装、食水管的问题,以及买了保险被骗案等。”
中国消费者已比十年前更加懂得分辨优劣,一些进口货或合资经营的产品也一样受到投诉。日本电视机曾被视为是最可靠的,最近也遭到了投诉。
目前,中国消费者在争取权益方面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中国缺乏一套全面的消费者权益法律。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93年10月通过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法”,并已在1994年生效。
这套法律的条文用了很多文字,讲述做生意的人应该遵守公平交易的原则,要诚实可靠;但却没有提到如果有人违反了这些原则应该怎样办。
中国消费者运动的真正考验,不应是在收到多少投诉以及处理了多少投诉,而是商品和服务的质素是不是已经得到改善。北京一个30岁的家庭主妇,以中国生产的鞋子为例,指出标准确已提高了很多。她说:“现在我们穿的鞋子都不错。我已不再买进口的鞋子,因为它们实在太贵,值不上那个价钱。”
但在很多方面的确还有很多需要改善的地方——包括了消费者协会本身的服务也要改善。英国《金融时报》记者曾打了五次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所提供的热线,但每一次都没有人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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