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央日报》报道:台放宽两岸新闻采访影视制播规定
【台湾《中央日报》11月16日报道】(作者曹逸雯)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委员会议15日讨论通过多项有关两岸之间的新闻采访、拍片、制作节目的许可办法,并作了大幅度的开放,删除赴大陆制作节目大陆人士不得逾1/2及大陆商业电影不一定要获得国际大奖才可来台放映规定,以促进两岸新闻文化交流,配合建设台湾成为亚太媒体中心的政策。
陆委会昨日举行第60次委员会议,会中通过“台湾地区大众传播事业赴大陆地区采访拍片制作节目管理办法”、“大陆地区出版品电影片录影节目广播电视节目进入台湾地区或在台湾地区发行制作播映许可办法”以及“大陆地区大众传播人士来台参观访问采访拍片制作节目许可办法”等多项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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