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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反腐败见成效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5-11-18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新加坡反腐败见成效 【《印度时报》10月20日文章】题:新加坡与邪恶的腐败行为作斗争 “请不要搞不正之风,我们是新加坡人。”这是对出国做生意的新加坡人的'...

新加坡反腐败见成效


【《印度时报》10月20日文章】题:新加坡与邪恶的腐败行为作斗争
“请不要搞不正之风,我们是新加坡人。”这是对出国做生意的新加坡人的忠告。
新加坡制造业协会主席罗伯特·蔡去年在议会说:“我们国内的制度非常明确,贪污腐化是犯法的,要受到严厉制裁。”
他说,因此,无论哪个行业的新加坡人都必须表明一个共同的态度,即他们在国外不会容忍、也不会参与行贿受贿的勾当。
《远东经济评论》周刊最近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可能使蔡先生大吃一惊。报告中说,几乎30%的新加坡经理说他们需向客户行贿,否则就会丧失大笔生意,而不到10%的经理说他们将无视反腐败法以保持竞争优势。
新加坡禁止在国内外行贿受贿的命令不仅是一种道德约束,也是一种法律约束。根据反腐败法规定,在境外的新加坡人如果行贿、受贿或表示要行贿将以与国内同样的罪行论处。
最重的处罚是10万美元罚款或五年监禁。如果涉及到政府成员或议会议员,将把监禁期增加到七年。受贿者则需退回所有赃款。
政府还采取了两个有效的武器来对付腐败作风:一是制订严格的法律,二是提高公务员的工资。
直到60年代初,新加坡的腐败作风还很猖撅,那时,将行贿者和受贿者送上法庭的事还非常罕见。
如今新加坡的情况令人羡慕,在最近一期的《世界各国竞争力报告》中,新加坡在政府机构没有腐败作风的国家中仅次于新西兰,排名第二,一年前它还排在第三位。
但是新加坡在这方面也不能说是纯洁无瑕的。前劳工政务部长黄循之因受贿正在监狱服刑,前国家发展部长郑章远因1986年受贿被调查而畏罪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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