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亚太营运金融中心计划出笼
【中央社台北11月6日电】我国发展亚太营运中心金融中心的具体计划今天上午出炉,未来将以“境外完全自由、境内逐步开放”为原则,扩大境外金融、外汇、外币拆款、货币、保险和股票市场,并发展国际联贷市场和债券市场。
此外,中央银行和财政部也将建立信用评等制度、金融预警和危机处理制度,强化金融机构的内部控管。
行政院上午举行政务会谈,就我国发展亚太金融中心问题听取报告。行政院新闻局副局长吴中立在会后记者会中作以上表示。
根据中央银行与财政部所提出的报告内容,具体措施包括:
继续扩大增加境外金融业务,发展联贷和证券业务,发挥筹款中心功能,以东南亚和大陆做为我国际金融业务分行腹地,扩大境外金融市场规模。
取消现行对银行外汇买卖超规定额度,取消银行国外负债限额管理。
改善债券交易制度,成立债券拆券中心,放宽债券发行条件,增加债券种类。
开放外国有价证券来台发行及上市,成立国内期货交易所。
这项计划将在近期内报行政院院会讨论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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