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个人与社会的平衡
【德国《世界报》9月29日文章】题:呼吁进行彻底的改革
根据专家们的看法,要把社会福利国家置于更加明确和更加牢固的基础上,进行彻底的改革是必要的。改革的目标是明确的:应该持续地降低财政和经济负担,使社会福利政策更符合处于社会边缘的最贫穷的人们的利益。对于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目前还看法不一。
在不提高就业程度的情况下,社会福利保险制度难以提供资金。设在日内瓦的国际劳动局认为,与此同时也必须重新确定国家的作用,以便更多地把个人的责任转到个人的头上。这也就是说,必须使新鲜的竞争风气进入社会福利国家和必须重新更多地重视自愿的社会福利救济。
基本上可以看到三种出发点:
第一、采取国家对所有的人承担很少的基本保险的方式。每个人都必须根据需要增加私人保险并承担额外的费用。这涉及生存保险
——跟现有的、同收入相联系的保险制度有差别。为每个人开设“公民帐户”的思想也属于这些范围,人们可以终生拥有这种帐户。当然,自动的基本保险也许会减弱对通过自己的工作来满足社会福利要求的刺激。
第二、采取花钱少的“小规模解决办法”。在这种解决办法中,国家的社会政策完全或者主要集中于少部分穷人(大约占总人口的5%至10%)。普通收入者必须自己承担其生活风险,国家只承担穷人的费用。这里存在的问题是,有许多人会依赖于社会福利救济而陷入“贫困陷阱”,而不是通过自己的艰苦创业找到返回职业生活的道路。
第三、逐步减少失业救济金、疾病津贴、养老金等许多社会福利费用,以便使现有的保险制度变得有支付能力和能够正常运转。可以选择私人养老金,但是必须履行节约制度,在医疗保健事业方面,可以选择具有“有控制的竞争”和增加个人风险的制度。让社会福利救济、失业救济金、疾病津贴和最低工资之间保持足够大的距离,以便提供工作刺激。
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在逐步减少社会福利开支和改革旧的社会福利制度。在美国,国会打算大幅度削减社会福利救济和其他福利开支。在英国,从明年年初起每年只支付6个月的失业救济金,作为对寻找工作的帮助。
根据英国工党社会福利问题专家弗兰克·菲尔德提出的20年计划,将来社会福利保险对所有的人来说都是强制性的,但也要求个人掏钱,以便保证筹措资金和有效性。
瑞典已经缩减了许多福利开支,将失业救济金、疾病津贴和产妇津贴从占最低工资的90%减到75%,取消了支付工资的两个休假日,并且也削减了奖学金、养老金和住房补贴。芬兰正在削减子女补助费、学习津贴和其他福利费用,以便减轻预算的负担。荷兰正在使法定的疾病保险私有化,并且让雇主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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