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宣布十二月十日举行大选
【时事社东京十一月十九日电】题:宣布大选公告的诏书
诏书
根据日本国宪法第七条及第五十四条与公职选举法第三十一条,于昭和四十七年(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十日实行众议院议员的大选,特此公告。
御名御玺
昭和四十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内阁总理大臣田中角荣
【时事社东京十一月十九日电】题:政府发表官房长官谈话
政府于二十日宣布众院议员选举公告的当天,发表了二阶堂官房长官的谈话如下:
今天,宣布了众院议员大选在十二月十日进行的公告。政府为了使议会制民主政治健全发展,期望这次选举以建设性地讨论政策为中心光明正大地进行。不用说,主权在于国民,国政依靠国民的信托。我认为,通过大选表明的国民的意思是决定政治方向的。切望选民各位慎重而认真地行使选举权。另外,希望公务员作为全体的服务者要遵守法律规定,严格注意不要抱有支持特定的政党、特定的候选人、或反对这些等目的而进行政治行动。
【时事社东京十一月十九日电】题:福田自治相谈话
福田自治相在宣布第三十三届众院议员大选公告后,发表谈话如下:
当前的形势是国内外都有许多课题需要解决,所以这次大选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切望选民充分研究候选人的人品和见识,根据自己自由的判断积极参加投票,同时,候选人及有关人员要遵守选举的途径。
【时事社东京十一月十九日电】题:众议院选举的主要日程如下:二十日,发表选举公告,开始受理候选人的申报。
二十一日,受理候选人申报截止。
二十二日,开始受理补充候选人的申报。
十二月七日,受理补充候选人申报截止。
八日,参加演说会结束。
十日,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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