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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共识分歧依旧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5-10-17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取得共识分歧依旧 【日本《读卖新闻》10月14日报道】题:亚太经合组织筹备会议结束,在“自由化”问题上分歧仍然很深 从2日起在东京召开的亚太经合组织筹备会'...

取得共识分歧依旧


【日本《读卖新闻》10月14日报道】题:亚太经合组织筹备会议结束,在“自由化”问题上分歧仍然很深
从2日起在东京召开的亚太经合组织筹备会议,13日结束了所有问题的讨论。但是,围绕着自由化的推行办法,亚太经合组织的裂痕仍然未平,主席国日本在11月大阪会议之前依旧肩负着重大的课题。个别领域
为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设计蓝图的“行动指针”中,不仅包括了关税和服务等的自由化,而且包括了“圆满化”地开展贸易的内容。
具体地说,这次筹备会议确定了包括制定通关手续的统一规则和关税税率与国际规格相统一等的方向。关于政府采购,也就共同的原则大体上达成了协议。但是,需要慎重加以对待的领域也不少。例如竞争政策,美国希望加强反倾销措施,但亚洲国家担心美国滥用该措施,因而讨论未能取得一致意见。
个别领域“自由化”和“圆满化”的推进办法分为两种:一是各国和地区一致参加的“共同行动”;二是听凭个别成员国自己判断的“自主行动”。三原则
“行动指针”方案作为总论的一般原则,在以下三个问题上依然存在着意见分歧。1、关于多样性:日本、韩国、中国和台湾关注农业领域,认为“应当考虑各国的多样性”,主张把农业领域排除在自由化对象之外。而其他的14个国家和地区则主张遵照《茂物宣言》的内容,“所有的领域都应该作为自由化的对象”,不同意存在例外。2、关于无差别性:中国主张应当明确地写上“自由化的成果无差别地给予区域内各成员”的内容。美国则认为,由于共产党国家严厉的国内法的关系,各成员国不加区别地享受自由化的成果是不合适的。3、关于平等性:亚洲国家认为,亚太经合组织不是谈判的场所,主张各成员推行的自由化应当根据本国或地区的自主性作出决定。而美国等认为,如果偏重于自主性,就不能保证各成员推行的自由化措施平等和均衡,会议应当通过谈判方式进行。经济合作及其他
亚太经合组织,顾名思义,它本来是一种纯粹的经济合作组织。在这次会议上,各个国家和地区考虑的是如何共同面对区域内经济合作的问题。例如,会议确定了推进旨在开发合作项目的框架——“前进中的伙伴合作关系”。关于个别合作,会议在“培养人才”、“振兴中小企业”、“充实社会资本”、“能源”等13个领域大体上达成了协议。今后,协议如何有效地、灵活地实施和运作将是一项重大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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