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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案震撼了美国社会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5-10-14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辛普森案震撼了美国社会 【新加坡《联合早报》10月6日文章】题:“世纪审判”震撼深远——辛普森案对美国社会的影响(作者阮次山) 被美国社会称为“世纪审判'...

辛普森案震撼了美国社会


【新加坡《联合早报》10月6日文章】题:“世纪审判”震撼深远——辛普森案对美国社会的影响(作者阮次山)
被美国社会称为“世纪审判”的前橄榄球名将辛普森涉嫌杀死前妻尼科尔及其男友戈德曼一案,已于10月3日在洛杉矶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经12名陪审员一致裁决无罪而落幕。各行各业陷入「停摆」状态
在法庭宣判这天,从美国西部时间上午10时到10时10分这10分钟内,全美各行各业陷入“停止”状态:克林顿总统中止政务走到新闻秘书室观看电视转播实况;国务院新闻简报拖延了15分钟;一位参议员把是否要宣布退休的记者会延期一周;许多航空公司班机延时起飞;联邦最高法院一次审议庭暂停了15分钟;美国电话和电报公司的长途电话在那段时间内减少了49%;国务卿克里斯托弗和中情局局长多伊奇的午餐汇报易地举行以便收看电视转播(当时为美国东部时间下午1时)。
由于全国各地民众都停下手中工作打开电视机收看现场转播,那10分钟内,全国用电量突增,以纽约市为例,用电量从平常的71亿千瓦突增到72亿千瓦;据估计,全美国至少有3/4的人在这段时间都经由电视机或收音机收看、收听这场“世纪审判”。这场轰轰烈烈的官司虽已落幕,而且,根据美国的法律规定,检察官除非掌握新证据,否则不得上诉,辛普森不管有否涉嫌,今后都会逍遥法外。但是,此案对美国社会,对美国司法界的震撼与影响,将余波荡漾,难以平伏。陪审团四小时的一致裁决
譬如,辛普森究竟是不是真凶,根据《洛杉矶时报》立即进行的审后民意调查发现:50%的民众认为辛普森应该被判有罪,60%的人则认为这次审判并不公平;另外,在美国广播公司的意见调查结果则显示,白人当中只有37%的人认为他无罪,黑人当中有83%的人认为他无罪。事实上,对此案的看法,全美国的白人与黑人几乎各处一端,大多数的白人认为他有罪,大多数黑人认为他无罪。
问题是,这宗进行了九个多月的官司,法庭证词达1100多件,法庭文件厚达4.5万页,陪审团何以只用四个小时的时间即达成“他无罪”的一致裁决?
此外,绝大多数美国人认为,如果他不是个既有钱又出名的美国人,此案的结果必然不同。换成一名普通黑人,涉及杀害两名白人的案件,整个社会和纳税人会花860万美元经费去审理此案吗?有人因此说,辛普森用了近1000万美元的代价换取他的自由,至于是否真正无罪,则只有上苍才知真情。稍有怀疑便不能裁决有罪
笔者认为,此案之所以出现如此悬疑的结果,有几个原因:
一、美国司法制度的观念是:任何人未经证明百分之百有罪,都属无罪。陪审团显然都是一般民众,但法官、律师都会一再告诉他们,必须以“合理的怀疑”态度去作裁决,即,依据实在的证据去作“合理的怀疑”;不止如此,还得“至少有合理怀疑”,只要稍有怀疑,不能裁决被告有罪。这次辛普森案的陪审团即在这种压力之下,只因“证据不充分”而开释了辛普森。据一名女性白人陪审员事后告诉媒体说:“我个人认为他是凶手,但法庭的证据不足。”换句话说,辛普森花了近1000万美元所网罗的全美刑事一流高手律师,成功地说动了陪审员,挑起陪审员心中的“一丝合理怀疑”,据此无奈地裁决他无罪。陪审团几乎是「纯黑」班子
二、在长达九个月的审判中,陪审员被形同“囚居”在旅馆内,依法不得看报、看电视,彼此不得讨论案情,但是周末可以和家人相聚,家人可以到旅馆和他们过夜。因此,在“对外免疫”的法庭用心而言,这些陪审员并非完全“与世隔离”,透过家属在周末相聚的“枕边细语”,陪审员自然会深受外界影响。
三、原先检辩对方共挑选了21名陪审员,12名正选,九名后备,由于长达九个月的审判,其中有七人相继被法官准许中止听审职务,这七人中有五个是白人。最后在裁决时,12名陪审员有九名是黑人,两名白人,一名西班牙语裔人士,这么一套几乎“纯黑”班子,再加上辛普森辩护律师使用的“种族”情结策略,其结果不难想象。
四、从三年多前的黑人金恩被警察殴打后,洛杉矶地区和其余大城市一样,警察声望走入低谷,而这次警方办案的主角之一的富尔曼警官却是一名出了名的歧视黑人偏激主义者。他在法庭上公开扯谎称自己过去10年未说过歧视黑人的话,但后来发现,最近六个月曾接受一名作家录音访问即破口大骂黑人。因此,辩方律师据此力称他“有意”、“有心”陷害辛普森,在罪案现场搜证时故意“栽赃”。这种把陪审员注意力从辛普森移到富尔曼的策略显然奏效,再加上陪审员大都是黑人,且其余三人都是住在市区的人士,对警察大都不具好感,如此的“大气候”,对辛普森有利。商业利益掩盖恐怖案情
在美国这么一个商业气息浓重的社会,是非有时候难以用传统道德标准去衡量。譬如,在这次的辛普森案审讯过程中,利用辛案发财的人不知有多少,有人写书,有人造玩具,目前已有不少书商以动辄百万美元计的代价要求主审法官伊藤,甚至于陪审员写书。
本案主角出狱之时,即有人要和他签约,以近5000万美元的代价要他上“付费有线电视”。全美各大电视在10月3日现场转播审讯过程时,广告收费涨价15—20%,即每30秒收费1.5—3万美元之间。一时间,商业利益掩盖了这宗涉及两条人命的恐怖案情。汉谟拉比法典的影子
由于“真凶”未被揪出,辛普森虽然自由了,但美国社会及司法制度却因而受到考验,有人认为,应把重案中需陪审员一致裁定有罪方能定谳的规定,改为10人意见一致即可,也有人主张今后不准法庭作电视转播以免影响审判。
西方法律始祖巴比伦帝国的《汉谟拉比法典》里曾规定:富人与贵族杀害平民后,花钱可抵罪,平民杀死富人却得偿命。回头审视辛普森案即依稀看到汉谟拉比法典的影子,各方已确定的是,至少,若辛普森不是如此富裕,他不会得到法律这么“公正”的照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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