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物价失控
据匈牙利报纸报道,匈牙利1988年的国民经济计划规定,今年消费价格水平的上涨不得超过15%。然而事与愿违,实际价格上涨的幅度大大超出政府逐步提价的安排。
有关方面指出,消费价格上涨超过计划规定的主要原因在于,实行新的税收制度和更加严格的财政政策之后,一部分生产企业,特别是那些产品质量不高、价格昂贵、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又缺乏组织的企业的条件更加困难,资金短缺。它们不是通过改进工作,提高效益去增加收入,而是想通过提高生产费用,进而提高消费价格,向消费者转嫁负担的办法达到增加收入的目的。
消费价格的超计划上涨引起了群众的不满和恐慌。匈牙利政府3月10日召开会议,通过了限制价格上涨的指导原则和几项具体措施,以防止物价失控。
1、今年内国家不再采取会造成通货膨胀加剧的措施。除自由价格以外,属于其他价格形式的商品价格将保持不变,自由价格最多也只能再提高6%。这样将保证全年总的消费价格比目前再提高2%。
2、取消原订于4月初再次提高消费价格的计划,其中包括取消将要提高铁路货运费用的计划。
国家不再采取会造成企业生产成本提高和增加税收负担的措施。
3、政府责令各经济组织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作价的规定,不得把生产费用的增加和税收负担的加重作为涨价的因素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否则将受到严厉惩罚。
4、根据市场的供应情况,加强生产企业同商业企业之间的价格协商。必要时国家将增加某些产品进口,以保证市场供应。(刘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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