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通过新外汇法
【捷克《权利报》9月27日报道】题:从10月1日起克朗成为可自由兑换货币
捷克议会于9月26日通过新的《外汇法》,规定从10月1日起,捷克克朗跻身于可自由兑换货币之列。
财政部长科恰尔尼克指出,新的《外汇法》是1989年以来捷通过的最重要的文件之一,它是捷经济转轨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捷经济顺利发展。
新法规定捷公民可自由兑换外汇,并可不受限制地将克朗带出国境,在它国兑换当地货币。
新法还规定,捷公民和有关机构对外进行贸易可自由地用克朗结算。根据新法,捷公民可以在国外直接进行投资,接受外国贷款,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在国外购置不动产。
新法首次允许不在捷长期居住的捷籍公民有权在捷购买不动产,外国公民可在捷继承不动产。外国使团和商人在捷购买不动产不受限制。
新法对公民在利用外汇进行经营活动方面仍作出一定限制,如向国外贷款、经营外国有价证券、在国外银行立户以及外国有价证券进入捷市场均需经中央银行批准。新法规定,一旦捷收支平衡状况不佳,严重威胁捷国内或国外的货币平衡,政府有权宣布最长达3个月的紧急状态,暂时限制自由兑换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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