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以幼儿学校取代幼儿园
【西班牙《论坛》周刊9月11日一期文章】题:幼儿学校
1987年,西班牙教育部长马拉瓦尔在为教育改革法案撰写前言时发出了开始一场革命的号令,这场革命的口号是“幼儿园已经寿终正寝。幼儿学校万岁!”
1990年9月颁布的教育法规定,幼儿教育为教育制度的第一阶段,其范围包括从新生婴儿到6岁幼儿。
幼儿学校不再是父母为了上班而寄托孩子的地方,而是一种既能看护幼儿,又能促进其在生理、心、理和文化上成长的教育场所。在马德里最早的一家幼儿学校工作了20年的桑切斯说:“从出生到6岁,是一生中打基础的阶段。”
经教育部批准的幼儿教育场所在全西班牙共有1512个,它们在师资力量和设施(必须有院子)上符合条件,每个教室的儿童人数不超过30个,如有残疾儿童,人数不超过29个。
现在的公立和私立小学也开办了学龄前幼儿班,招生对象是3至6岁儿童,但那里的学习气氛过于浓厚,不适合他们的特点,有些教师对儿童照顾不周。而幼儿学校则不同,那里使孩子感到亲切。从卫生、吃饭到游戏,亲切感贯穿始终。幼儿学校的老师都是经过专门培训的。大多数学校都配备一名学过心理学的教师,家长们随时可以和他交谈和商量孩子的教育问题。
幼儿学校每天的活动从上午9时开始,在小班(3岁以前)里,教孩子做动作、最简单的语言和表情以及社会关系中的规矩和了解周围环境。通过集体和分散的游戏、假面具和玩具等进行启蒙教育。
大班(3至6岁)的教育内容为学习说话认字、发现周围环境的特点和培养良好的习惯。方法是游戏、唱歌跳舞,主要活动场所是院子,中午睡午觉。马德里的幼儿学校一般质量都很高,它们的收费标准每月在200至400美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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