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拉格的社会服务院
【捷克《电讯报》9月7日文章】题:布拉格南城的社会服务院
捷克共和国的人口在老化。婴儿出生率下降,退休人员增多。当老人或残疾人不能自理而又无家庭可依靠时,社会和慈善组织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以下是布拉格南城社会服务院院长博·奥尔梅罗娃的谈话,介绍她所领导的社会服务组织全心全意关怀老人和残疾人的情况。
我们的社会服务院是1993年1月1日建立的。布拉格11区的地方当局拨给了我们资金,可以说从各方面尽量满足我们的要求。我们从事对老年人的关怀工作,为他们安排护理人员,这些护理人员可到老人的住所照料他们。我们还设有配备护理人员的住房、社会一护理中心以及集娱乐与居住为一体的公共设施。除这些之外,我们还对残疾人给予关心,并管理一所坐落在布拉格佩蒂尔科娃大街专供残疾人居住的大楼。我们还想方设法关心单身母亲,并经营4个托儿所。我们约有120名工作人员,其中1/3为护士,1/3为护理人员,其余1/3为辅助人员。
我们拥有一座二层的楼房,配备有专职的护理人员。这里有65套单居室住房和2套有特殊设施的单居室住房。住在这里的老人去世之后,他们的子女无权要求在这里居住。与养老院不同的是,住在这里的老人可有自己的家具,无人干预他们的私生活。从早晨7点钟到晚上7点钟,有护士、医生和护理人员在这里值班。由于护士不能时刻监护这里的每一个住户,这种类型的住房适于能自理的退休者。
现在我们共为360人安排了护理服务。护理工作包括送饭、购物、打扫卫生、护送老人就医等等。
1993年年中,我们又物色到了一座楼房,在那里开设了公共设施。每天早晨根据老人的要求,用车免费把他们接到这里。他们白天可在这里度过,坐在阳台上晒太阳,聊天,看电视,玩牌,阅读书籍或者在花园中散步。他们可在这里吃午饭,最重要的是可同同代人在一起,不会感到寂寞。晚上再把他们送回自己的家中。
在社会—护理中心,也可有家人陪住。如果陪同老人的家属出外度假,可把老人交给我们照顾。
由于布拉格11区的地方当局在资金方面给予资助,接受我们护理的老人和残疾人,所付的费用比法定的要低。我们按照法律规定,免费向他们提供卫生服务。其它服务费用也按老人享受的养老金情况而定。我们根据退休老人的经济情况把他们分成三类。一类免费,另一类付部分费用,还有一类支付全费。社会服务院里老年人被照顾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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